大狀:保釋條件苛刻 勢成新常態

大狀:保釋條件苛刻 勢成新常態

【本報訊】黎智英被還柙20日後終獲准保釋,惟除了交出千萬元保釋金外,更要遵守不得外出、不得發表文章及受訪等條件。有大律師形容有關條件非常苛刻,門檻之高「近乎冇保釋咁滯」,坦言難以掌握國安法紅線,要適應新常態。另一大狀則對黎智英獲准保釋感意外,認為法庭處理本案時或面對社會風氣和輿論壓力。

直言難掌握紅線

大律師郭憬憲形容黎智英的保釋條件非常苛刻,做法「首例到不得了」,而且門檻「好高好高,近乎冇保釋咁滯」。郭解釋指,保釋條件是要防止被告再犯、棄保潛逃或騷擾證人,但現時要適應新常態,坦言難以掌握國安法下的紅線,完全不能用普通法思維思考,「喺網絡上講嘢,應該要講咗後先講證據,唔係未講就要禁言㗎嘛!」

郭又認為,雖然黎的保釋條件是獨立司法決定,但法庭對反修例案件的被告施加多項保釋條件,似乎已變得「好正常」,「以前覺得唔准出境已經好嚴厲,但𠵱家係基本盤」。

另有大律師坦言,起初認為黎智英不會獲批保釋,「估唔到」法庭最終批准擔保,因本案以國安法起訴,屬於頗為政治敏感的案件,相信法庭處理黎的保釋申請時或面對當前社會風氣和輿論壓力。

大狀又指黎智英是傳媒大亨,影響力很強,保釋條件或因而較一般人苛刻。他表示有關條件是「特別為佢而設定」,因為「正常人攞唔到一千萬」。大狀也形容遵守10小時宵禁令的一些年輕示威案被告是「中級軟禁」,黎智英不得外出的狀況則屬「高級軟禁」。

過往有被告需要繳付千萬元計保釋金,其中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2005年被控偽造亡夫遺囑,當時獲准以5,500萬元保釋候訊。偽造龔遺囑的陳振聰,2011年被起訴時則以2,000萬元現金及2,00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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