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康宏環球(1019)前執行董事曹貴子與兩名前高層陳麗兒及陳毅凱,被控告串謀詐騙及公司董事作虛假陳述兩項罪,經審訊後,上月底三人在灣仔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律政司現就串謀詐騙罪的裁決,根據《區域法院條例》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廉政公署表示,案件正進行司法程序,不適宜作進一步評論。
曹貴子、時任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及時任執行董事陳毅凱,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串謀詐騙聯交所、康宏控股、相關董事局及股東、以及潛在投資者,在康宏財務斥逾8,900萬元收購信盈國際時隱瞞或沒有披露曹一人實際持信盈國際55%股份,違反《上市規則》就關連交易的規定;曹於是次收購實際獲得5,706.2萬元。
法官練錦鴻於11月30日,在區域法院裁定三人全部罪名不成立。當時判辭指,控方未有傳召任何執董作供,亦沒有任何三人的私人通訊,因此並未有直接的證供證實各人之間有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