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0月1日在荃灣遭警員實彈射傷的中學生曾志健被控暴動及襲警罪,案件昨日聆訊,健仔缺席,法庭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健仔在提訊前接受本報訪問,明言不想被「不公義司法制度」加諸罪名,絕不「自投羅網」,寧願活在通緝令下逃亡。協助健仔的組織Friends of Hong Kong(UK) 稱,他現正與其他逃亡抗爭者住在一起,不需要擔心自身安全。
記者:鄧溢禧
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學生曾志健昨日缺席區域法院聆訊,控方透露,健仔上次向警署報到已是10月24日,警方曾於周日到過健仔報住地址,但找不到他,辯方亦表示未能聯絡到健仔。法庭批准控方申請,對健仔發出拘捕令。
現年19歲的健仔,去年10 月1日全港多區爆發警民衝突時,在荃灣大河道附近被一名警長實彈近距離向左胸口開槍射傷,子彈射穿肺部距離心臟僅三厘米,一度危殆。
健仔10月初上庭受審時,仍表示有意認罪。惟他日前透過海外組織聯絡本報,表明已改變主意,不會出席昨日審訊。令他改變決定的其中一個轉捩點是今年10月向美領館尋求庇護失敗,他不想被「不公義司法制度」加諸罪名,決定展開在地「流亡」生涯,再找時機離開香港重新生活。
尋求政治庇護事敗後,健仔預料警方會以國安法中分裂國家等罪名加控他們,連同本身肩負着暴動及兩項襲警罪,只見刑期無止境,故決定不會出席法庭審訊。
健仔認為本港司法制度不公,拒絕再「自投羅網」。他形容現時處境猶如走進另一監牢,同樣失去自由,但他已準備好未來十年八載要以此方式生活,至少享有「精神上的自由」,撇開被不公義的政權加上帶罪的烙印,「如果有如果,如果知道(美領館)無法幫助,或多或少有啲後悔,唔會孤注一擲。不過事已至此,一定會照顧好自己點都唔放棄」。
健仔透露,自10月有計劃尋求庇護後,他已切斷與家人、友人間的聯繫,而計劃出岔而踏上逃亡之路後,他更切斷所有外界聯繫,僅與上周流亡海外的女友Aurora報平安,交代一萬個萬一,甚至無法再見的最壞打算。即使如此,他亦沒有向女友透露目前所在地或未來計劃。
協助健仔等人的在英港人組織Friends of Hong Kong(UK)發表聲明,表示對抗極權不應有任何道德底線;政權一次又一次打破承諾,把民選議員拉下來。聲明說:「健仔和我們都不約而同地覺得為了抵抗極權下而做的所謂罪行、刑罰都不應被接受,認罪和坐牢都不應出現在我們的選擇之中,我們一定要繼續堅持奮鬥,為了那些被折磨和被殺的戰友,我們一定要找方法繼續奮鬥下去。」因此健仔永不會投降去面對來自中共和港共的政治打壓。
聲明續指,健仔的女友Aurora仍然在適應英國的新生活,她很慶幸能夠安全地生活,和繼續她的學業;健仔和他的戰友現在則不需要擔心自身安全,他們正在流亡,自由地生活中。
健仔和博士生邱宏達被控一項暴動罪,指控兩人去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健仔另被控同日在鱟地坊一帶襲擊警員謝思明和開槍的警署警長曾家輝。
邱宏達的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日答辯,供控辯雙方再作商討,邱宏達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而健仔的原有保釋條件為5,000元擔保金、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並且不准離開香港,但他昨日沒有到庭,保釋已被取銷。
控方於今年10月初的聆訊中透露,健仔「應該會認罪」,但需進一步商討案情細節。健仔當時庭外表示有心理準備坐監,與律師商討後認為「認罪係最好嘅決定」,並寄語港人:「唔好放棄,堅持到底。」
本案原有七名被告,辯方早前成功申請分案,餘下五名被告陳珩、陳金國、李振文、馮清華及郭小琴的案件已定於明年3月8日開審,為期15天。他們被控同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參與暴動,陳珩另被指在同日同地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