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舒漫與陳潔玲今年初合作搞抗疫產品發生金錢糾紛,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簡短提訊處理。審裁官提出三項解決方案:打官司、和解、調解。鍾舒漫表示要繼續追討金錢,而陳潔玲則稱貨品已備妥,願意讓對方簽收貨品解決事件,但審裁官表示法庭不接納金錢以外方案,但陳潔玲稱沒能力支付金錢,審裁官再解釋合約法的準則後,雙方決定打官司。案件將於明年3月13日於同一法庭審查文件及排期審訊,而雙方分別將自己男友林灝軒(Steve Lam)及謝先生列為證人。
退庭後,陳潔玲跟男友先離開,約十分鐘後,鍾舒漫跟妹妹步出法院。對於打官司可能面對龐大律師費,她說:「有心理準備。」至於會否申請法援及可能律師費等開支比追討金額還大而得不償失?鍾舒漫說:「我會同屋企人商量,始終自己嘅事連累家人同身邊人,要好好去處理。」最後問到會否考慮不打官司?她僅說暫時不透露。
申索編號:SCTC 03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