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全移除 屋署涉隱瞞 李漢民拒拆僭建「死剩種」

未完全移除 屋署涉隱瞞 
李漢民拒拆僭建「死剩種」

【本報訊】7.21元朗恐襲當晚向現場記者稱「睇唔到錶」、「你咁樣係唔會令我驚㗎」的元朗八鄉分區指揮官李漢民,今年中被本報揭發其元朗采茵軒住所違規僭建三間花園玻璃屋。屋宇署事後向傳媒稱已派員視察並「發現該些僭建物已被拆除」。惟本報近日發現,涉事違規僭建原來只拆了一大半,花園仍有一間約50方呎「死剩種」搭建物,屋宇署未作回應。

今年5月,李漢民位於元朗采茵軒的地下單位,被發現花園有三個玻璃屋僭建物,其中兩個位處面積較大的前花園,面積約半個客廳;另一個則緊貼主人房,安裝至少一部窗口式冷氣機,估計用作健身房;最後一個則建於連接廚房的後花園。

三個僭建物估計約300方呎,按當時同一屋苑實用成交呎價9,300元計算,僭建物的市值高達279萬元。查冊顯示,李在2019年3月以863萬元購入涉事859方呎連花園單位。

■李漢民位於元朗采茵軒住所後花園仍有一間面積約50方呎搭建物(紅框示),與核准圖則不符。

李漢民

仍有約50方呎搭建物

相關報道刊登後,李隨即安排工人清拆單位僭建物。屋宇署其後於6月回覆傳媒查詢,稱「本署(屋宇署)人員於上月底(5月)到上址視察,發現該些僭建物已被拆除」。

不過,記者近日發現,涉事單位後花園原來仍有一間約50方呎搭建物尚未拆除,搭建物連接廚房位置,設有玻璃門進出。對比本報今年5月底拍攝的航拍相片,涉事搭建物當時已存在,並與原有的僭建玻璃屋相連,意味屋主當時只拆除部份僭建物,繼續保留該違規搭建物。

本報就事件再向屋宇署查詢,至今未獲回覆。警方則稱不評論個別個案,指傳媒如有相關資料或證據可向所涉部門查詢投訴,相關人員會積極配合調查。

警隊高層僭建霸地並非新鮮事,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曾報住的清水灣碧水新村1號屋屬政府土地上的牌照屋,涉霸佔官地,其天台佔半層的僭建物亦同違牌照規定。
另外,曾負責7.21事件警隊調配的新界北總區指揮官曾正科,在荃灣川龍持有的多幅土地涉及最少五項違規事宜,其中坐落在其土地的彩龍茶樓亦疑佔用官地。

■今年5月李漢民被揭發於采茵軒地下單位進行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