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評偉志控股(1305)及公司現任執行董事陳緯武違反《上市規則》。事緣該公司2018年9月至12月期間,五度認購涉資1.53億元的理財產品,並於該公司截至2018年12月底止年度的全年業績中,列作「按公允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陳緯武全權負責此等投資。上市委員會裁定該公司未有就交易合併計算事宜諮詢聯交所、未獲股東預先批准等規定。陳緯武須完成監管及法律議題的18小時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