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紀念太子港鐵站8.31事件,今年1月31日凌晨多名年輕人在大圍秦石邨外堵路。其間有巴士駛至,獲青年移走雜物放行,司機事後卻停車報警「篤灰」,警方接報到場拘捕多人。當中一名15歲少年昨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縱火兩罪,押後至明年1月7日判刑,其間少年須還柙。
案情指今年1月31日凌晨4時許,一輛無載客的九巴46X線巴士行經大圍車公廟路秦石邨對開,司機發現有五名身穿黑衣的戴口罩青年以膠欄、雪糕筒及卡板等雜物,在往九龍方向的行車線上堵路,又於手推車上放置紙皮等雜物點火燃燒。當巴士駛至現場時,獲青年移走兩線雜物放行。
惟巴士駛走後,司機停車報警「篤灰」。警方接報後到場,分別截獲四人,並以縱火罪名拘捕當時年僅15歲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曾堵路,但否認參與縱火,指「我睇水啫」。警方於被告身上搜出兩個火機及口罩。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案底,又指同案三名被告早前亦獲判感化令,望法庭先索取報告後判刑。裁判官黃國輝下令先為被告索取感化、更生、勞教、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委員會報告,再作判刑。
案件編號:FLCC7000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