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再上庭 祝大家「聖誕新年快樂」

黃之鋒再上庭 祝大家「聖誕新年快樂」

【未經批准集結案】

【本報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控去年10月5日在蒙面法生效後,於銅鑼灣參與未經批准遊行,黃之鋒另涉使用蒙面物品,案件昨日下午再訊。

案件押下月訊

現時正因去年6.21包圍警總案服刑的黃之鋒,昨日早上在荔枝角收押所被鎖上手銬,由懲教人員帶上囚車,前往東區法院應訊。

辯方申請押後答辯,等待終審法院下周一就蒙面法作出的終極裁決,以給予被告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錢禮因應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9日再訊。黃之鋒昨被押送上庭應訊,身穿黑色大褸的他,多次凝視着公眾席,似乎精神不俗。他在離開法庭時向旁聽席報以微笑說道:「大家聖誕、新年快樂。」大批人士在旁聽席高舉雙手,高呼「之鋒,加油!」及「撐住呀!」

黃之鋒因去年6月21日參與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最終在本月初被重判入獄13個半月,現正服刑。判刑當日,黃之鋒步入囚室前曾大叫:「知道好難捱,但撐住呀!」

黃之鋒(23歲)與古思堯(74歲)同樣被控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去年10月5日在港犯案。黃之鋒另外被控在未經批准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指他使用耳掛式口罩。

案件編號:ESCC20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