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死因庭昨傳召腦科醫生作供,他指梓樂頭部創傷很嚴重,即使施用了最大力度、最猛烈的治療,即移除其兩邊顱骨,又用上「撒手鐧」強力的麻醉藥,情況仍然「好嚴峻好嚴重」,但「手術已經做盡,再做都幫唔到個情況」。根據臨床經驗及國際數據,梓樂傷勢情況的死亡率達八成半,即使生還也有逾九成機會變成植物人,或者陷入永久深度昏迷。他坦言,即使梓樂早十分鐘送到醫院,情況也不會有大分別。
伊利沙伯醫院腦神經外科顧問醫生麥凱鈞供稱,梓樂去年11月4日凌晨抵院時,雙眼瞳孔對光線刺激已無反應,電腦掃瞄顯示其頭部有嚴重的創傷性骨折,顱內壓高企及腦部移位。
當日凌晨4時,梓樂首次接受開腦手術,切除右邊頭骨以減低顱內壓,同日下午接受第二次開腦手術,但手術後陷入深度昏迷。11月8日清晨,梓樂心臟停頓,接受心肺復蘇搶救不果,延至當晚不治。
麥表示,已為梓樂做了最大力度治療,包括兩次手術及高劑量麻醉藥;高劑量麻醉藥只在嚴重頭顱創傷時才會使用,是治療「撒手鐧」,更是「最後嘅方式」,但梓樂情況仍無起色。
麥又指,梓樂的原發性創傷直接決定繼發性創傷的嚴重程度,前者在他頭顱受到撞擊的一刻出現,醫生無計可施,「要發生嘅已經發生咗」,只可主力處理其繼發性創傷。由於梓樂的繼發性創傷非常嚴重,故醫生很早期便為他「做晒」可行的腦部治療,包括移除兩邊顱骨、使用高劑量減腦壓藥,及使用呼吸機減低腦壓。
麥直言,梓樂的腦部創傷足以致命,盤腔亦有嚴重創傷,昏迷指數一直很低,瞳孔亦對光源沒反應。根據麥的臨床經驗及國際數據,梓樂的14日內死亡率超過八成半。麥解釋,相信梓樂的頭顱創傷由很嚴重的外力造成,因顱底骨「好硬淨」,但梓樂的兩邊顱底骨都骨折,可見外力非常大。
麥又指,相片顯示涉案停車場三樓矮牆至二樓地面的高度約為四米,認為梓樂從矮牆高處墮下的加速力力度很大,加上地面是磚塊硬地,相信足以導致上述嚴重頭顱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