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
【本報訊】22歲科大學生周梓樂的死因研訊,裁判官早前稱發現救護員證供或與閉路電視不符,死因庭昨重召車上兩名救護員再次作供。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救護車被停泊車輛堵塞,停車後救護員花近八分鐘才下車推擔架床,步行往梓樂墮樓的停車場。救護隊目解釋,除了與消防通電話,他要評估有否其他路徑更快到達現場,包括考慮過駛上行人路,又因前方有警民衝突,故需時戴上防毒面罩、執齊遠距離運送傷者的裝備始可出發,強調近八分鐘的過程「全部都係需要」。
庭上播放廣明苑廣盈閣對開車閘的片段,畫面顯示凌晨1時07分(真實時間1時17分)救護車A344抵達,在車閘外熄匙停泊的白色私家車及一輛亮燈的消防車後停定。車上救護隊目鄭冠明、駕車的救護員陳智楓等三人在1時15分(實際1時25分)在車尾攜擔架床下車。鄭、陳二人昨被重召出庭作供。
研訊主任問鄭,為何要等待7分56秒才下車出發,鄭解釋他在車上正與消防指揮官通電話,並派員下車查看為何塞車,他亦在車上觀察有否其他車路。眾人出發前要執拾救護裝備及配戴防毒面具。主任問能否在少於7分56秒做齊以上工作,鄭解釋因是遠距離拯救,需特別準備脊椎板、頭部固定器、頸套、制動帶等,放在擔架床上並紮穩,戴防毒面罩時亦要除下頭盔,七分多鐘的「整個過程全部都係需要嘅」。
至於能否一邊走着推床、一邊戴防毒面罩,鄭指裝備連床重達200磅,需三人一同推動,防止在顛簸路面反床。由於知道前方有警民衝突,他評估後認為在車內完成穿戴較安全,以免途中穿戴時受傷,更難協助傷者。
他指,若無白色私家車阻路及停車場一帶沒有衝突,不需佩戴防護裝備下,能更快抵達梓樂身旁。若非當時唐明街有阻塞、令救護車繞路進入屋苑後遇上死車阻路,可以早10分鐘抵達現場。鄭稱即使下車時沒即時需要戴防毒面罩,他仍會「戴定」確保回程時安全,「唔單止要保障我嘅進入,仲要保障我嘅離開」。
陪審員問鄭一般會否在救護車上先準備行裝。鄭指若所需裝備在觸手範圍,會在車上準備,但當日情況特殊,傷者從高處墮下,救護員要徒步攜帶裝備到現場,特殊裝備擺放位置較遠兼有一定重量,難在車上預備。救護車停定後,他初步估計步往停車場需時約五分鐘,曾思考「點樣比行路更快去到現場」,包括是否駛上行人路直往現場。
代表消防處的大狀指,片段顯示停車位置有人經過及跑過,問鄭是否難以確認下車步往現場中途會否遇上衝突,所以需要在出發前戴好防護裝備?鄭同意。現場片段顯示救護車停定後,曾有人騎單車靠近救護車、指向屋苑內並想向救護車上人員說話;另有額頭戴照明燈、身穿反光衣的人站上花槽上,伸手指向身後。駕駛救護車的陳智楓昨日供稱,對騎單車者當時是否想向救護員說話沒有印象。
至於拿取救護裝備,陳稱五分鐘也算合適時間,強調穿戴及執拾的過程都是盡快。因防毒面具不是個人裝備,而是要共用,他們穿戴時要做貼面測試,需要時間,邊走邊推床邊戴面罩有難度。主任問陳,能否在少於7分56秒時間內預備好出發,陳稱若前方沒有停泊車輛堵塞及不需要穿防毒面罩便可以,因當晚部份時間花在商量應否繼續向前駕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9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