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一向是讓港人最頭痛的事,消委會今期《選擇》月刊輯錄了多宗對不良裝修公司的投訴,揭示裝修黑店的騙財賤招。個案中,有事主不滿裝修貨不對辦而拒付尾數,結果遭裝修公司大肆破壞其住所,消委會介入交涉,對方仍拒絕賠償。消委會建議,裝修服務合約必須清晰訂明單位驗數、執漏、支付尾數的流程。
李小姐2月初與A公司簽訂全屋裝修合約,費用209,600元,裝修期為60工作天。李小姐預計6月入伙,6月3日視察單位時發現浴室門與訂做款式不符,反映後A公司僅要求她再次提供浴室門尺寸,卻沒有具體交代如何處理。
兩日後,A公司要求李小姐先支付約四萬元尾數,李小姐擔心付款後A公司會草草了事,堅持完成所有執漏及更換浴室門後才會付款。李小姐6月8日再到單位查看,赫然發現單位大門被拆走及鐵閘上鎖,她要聘請開鎖工人剪斷鎖鏈才能入內。
李小姐發現單位內原已安裝的數道門被拆走,所有已安裝的燈掣及插蘇只剩下電線,浴室馬桶亦淤塞。消委會的介入並未能解決事件,李小姐表示考慮報警及尋求法律意見。
另一個案發生於去年,陳先生委託B公司裝修,合約費用共43萬元,當中一重要項目是訂做一組可供儲物的客廳地台,中間設有一張可電動升降的枱面。去年12月完工時,陳先生發現客廳地台的設計與其要求不符,B公司承認未有事先通知做不到他要求的效果。陳先生指示B公司嘗試修改,但結果升降枱並不穩固,承托力不足,他遂要求更換整套貨品。
B公司及後自行拆去客廳地台其中一塊木板,亦將一個有缺陷的廚櫃櫃桶取走。陳先生後來更發現,住所多個地櫃有明顯崩陷及刮花痕迹,拉趟櫃桶時有雜聲,浴室雲石有花痕,木門門鎖調轉安裝。陳先生反映問題後,B公司不但未有跟進,反而要求他即時繳付全部58,000元尾數,否則不會替他跟進。
消委會向B公司了解,對方反指已辦妥陳先生單位內的所有工程項目,仍未收到尾數,會保留追究權利。陳先生則表示會考慮經民事途徑追討B公司約七萬多元損失賠償。
消委會指出,不論裝修工程大小,消費者都應簽署合約才動工,合約內容必須清晰詳盡才能夠保障消費者。如消費者對裝修設計或建築用料有指定的要求,應將要求清晰納入合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