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消防員被指於去年旺角警民衝突中管有多支汽油彈,並且參與非法集結及拒捕,被捕後一度還柙逾半年,錯過幼子出生,亦未能照顧患抑鬱妻子,直至今年5月始獲准保釋。案件昨日再訊時,涉案消防員透露將於案件正式答辯時,承認所面對的五項控罪。他獲准繼續保釋至本月28日答辯。
報稱消防員的33歲被告方志雄,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抗拒警務人員、管有違禁武器、非法集結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五項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10日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管有四支汽油彈、一支鐵筆、一個鐵鎚、一把彈簧刀及無線傳聲器,並且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X,以及參與非法集結。
同案16歲男生亦透露將承認非法集結罪,以換取控方撤銷蒙面罪。他與消防員及案中正在還柙的26歲銀行職員趙皓雋三人,將於本月28日正式答辯及求情。同案另外兩名被告、49歲消防員陳瑞文及46歲無業漢王若詩則否認所有控罪,明年7月5日受審。
另外,15歲男生及24歲地盤工人葉家明被指去年11月在旺角蒙面參與暴動,男生更被指縱火及管有一個士巴拿。男生昨透露將承認暴動及企圖縱火兩罪,代表大狀申請將被告轉介到少年庭判刑。
惟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指,法院最快只能排期至明年1月中處理男生案件,屆時男生已年屆16歲,不符少年庭處理的資格,但強調區院法官亦有酌情權,判處少年庭的刑罰選擇。惟法官同時指出,上訴庭已就同類案件作清晰指引,「你都見到近來判例係點㗎啦」。少年最終仍需維持在區院接受判刑,明年2月10日正式答辯。
案件編號:DCCC259、5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