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揮鑿施襲者「熱愛社會」遭非議 鄭紀航審三案投訴不成立

讚揮鑿施襲者「熱愛社會」遭非議 
鄭紀航審三案投訴不成立

【本報訊】反修例運動以來,法庭判決不時引起爭議,如東區法院裁判官鄭紀航多宗裁決及判刑為人詬病,其中五宗案件遭公眾人士投訴。司法機構昨公佈,其中三案已完成調查,裁定投訴不成立。當中八旬老翁刺傷梁國雄案,鄭官被質疑以政見不同為由合理化老翁所為,更讚老翁熱愛社會,無視他庭上恐嚇再傷人。司法機構指鄭官當時已再三告誡老翁不可訴諸暴力,熱愛社會一語亦非讚揚,只是考慮判刑選項時引述老翁所言。

司法機構昨在網上公佈,總裁判官蘇惠德深入了解三宗被公眾大量投訴的案件後,認為鄭紀航沒有表達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性的言論,亦沒有表面偏頗情況,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同意。

■八旬翁襲擊梁國雄案,鄭紀航被指以政見不同為由合理化傷人行為。

裁判官鄭紀航

另兩案待上訴完結再跟進

鄭官另有兩宗案件被投訴,需待上訴程序完結後才可跟進。

三宗被裁定投訴不成立的案件,包括八旬老翁黃森球用金屬尖鑿襲擊梁國雄,判監3個月6日。老翁庭上宣稱「就算係呢個許智峯、黃之鋒,呢兩個都會死,遲早」、「有槍我用槍打佢」。總裁判官引述庭上錄音,指鄭官沒有認同、鼓勵或合理化針對不同政見人士的暴力行為,反而就老翁的恐嚇言論,再三告誡不可訴諸暴力,例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司法機構列出鄭官原話:「我知道黃先生佢……從佢口中呢,似乎係熱愛呢個社會嘅,佢只不過係因為自己同對方嘅政見唔同,然之後先至就係做咗今次嘅行為。」總裁判官指鄭官沒讚揚老翁,僅表示按照其說法,他是因熱愛社會和因政見不同而犯案,從而考慮社會服務令作為判刑選項。

另一案為廣告設計師襲警和管有噴漆,判監5個半月。鄭官判刑時指被告意圖用噴漆損壞財產,行為自私令人厭惡,有些示威標語充滿仇恨,宣揚暴力,會破壞和分化社會。總裁判官指,鄭官於案中已明言謹記法律指引,沒違反基本原則,提及被告自私和令人厭惡,僅旨在指出罪責嚴重之處。20歲學生藏有三支黏着打火機的噴劑、罪成判監10個月一案,總裁判官指鄭官已清楚交代量刑理據。

今年4月,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就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判刑時,大篇幅批評反修例示威,更讚揚斬傷三人的男被告「情操高尚」,引起激烈迴響。終院首席法官事後罕有發聲明回應,指郭官予人偏頗觀感。司法機構自今年7月起,對於出現大量關於法官行為而內容相同或相似投訴的案件,會在網頁公佈投訴要點及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