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店髹「革命無罪」警上門叫塗改

黃店髹「革命無罪」警上門叫塗改

【本報訊】港版國安法下,黃店被針對成為新常態。大澳一家黃店因為在鐵閘上髹上「革命無罪,光復有理」字句,被警員上門調查,理由是收到投訴指字句「敏感」。警務人員「提點」店主把標語塗改,卻不肯解釋投訴原因,店主追問如何違反國安法,警員回覆「咁我返去睇清楚再返來話你聽喇。」

店主:係毛澤東名句

大澳環保時裝店Earth.er昨日在facebook專頁上發文,表示前日下午1時半,有三名軍裝警員截查店主Benny,表示收到投訴指該店門口寫上敏感字句,卻不願解釋為何敏感,觸犯了甚麼法例。警員向Benny說:「大家立場唔同,明嘅,我提吓你啫,你自己衡量吓」,又叫Benny「自己返去上網睇睇國安法好清楚寫晒」。Benny反問:「清楚啲咩?我就係睇完國安法都唔知我呢句嘢有咩問題」,警員說:「咁我返去睇清楚再返來話你聽喇。」

Benny接受本報訪問,表示今年夏天在鐵閘髹上字句,指改寫自毛澤東名句「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只為表達立場,毫無港獨意味。他認為身為被投訴人有權了解為何被投訴或所犯何法,警員不肯詳細解釋法例,只要求他自己衡量,指「提示」具恐嚇性,令他感不安,「唔係應該解釋得好清楚㗎咩?淨係喺灰色地帶來來回回無意義,估條紅線喺邊……下次會唔會連『光復』兩個字都唔寫得?」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認為,事件反映國安法條文含糊,連執法人員都未能清楚界定犯法準則。他批評近月警方不斷針對黃店巡查,難免令人質疑與店舖政治立場有關。

警方稱周一接獲報案,指大澳一店閘門外噴有字句,涉違反國安法。大嶼南分區人員接報到場,初步調查後,案件不涉及刑事成份,列作雜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