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去年9月在元朗舉行7.21白衣人恐襲兩個月紀念集會,其間一名醉酒的士司機因政見問題,與現場人士爭執,並多次揮舞玻璃樽意圖施襲,最後被圍毆私了。涉案司機原本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控方昨指鑑於司機並無傷及任何人,反而本人嚴重受傷,決定以守行為方式了事。裁判官頒令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另付500元堂費,控罪撤銷。涉嫌私了司機的女子早前被控暴動及傷人等罪,案件將於區域法院審理。
根據被告司機姚興強(56歲)承認的案情,去年9月21日有市民在元朗舉行與政治運動有關的集會。
當晚11時許,被告在青山公路元朗段中國銀行外,與示威者因政治分歧發生爭執。被告當時情緒激動,並向四人揮舞酒樽。其後有人向被告投擲硬物,被告則衝向對方。後來被告再揮酒樽,或打中他人右手臂。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涉私了司機的女子李茵茵(50歲)早前被控蓄意傷人、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等四罪。控罪指她於去年9月22日在同一地點意圖使男子姚興強及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二人,並且參與暴動;又於今年6月24日在葵涌某單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將一對鞋扔出窗外,圖毀滅證據。
案件編號:ESCC22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