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違反工業邨用地租約被控欺詐罪,自本月3日起一直還柙,原本已排期今早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惟警方國安處於保釋聆訊四天前,加控黎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提堂後不准保釋。因兩案而遭還柙的黎,已申請押後今早的保釋申請至本月23日,屆時將合併處理欺詐及國安法兩案的保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李運騰負責。
現年73歲的黎智英,自本月3日起一直遭還柙於荔枝角收押所,據悉他遭單獨囚禁。
黎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違反港版國安法第29(4)條。
至於欺詐一案,黎智英聯同兩名壹傳媒集團兩高層周達權(63歲)和黃偉強(59歲)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們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未有按租契而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並向科技園公司隱瞞有關用途。
兩案皆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蘇兩次均拒絕讓黎智英保釋候訊,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再訊。
案件編號:HCCP7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