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年弟密友內幕交易罪成

唐英年弟密友內幕交易罪成

【本報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在證監會提起的研訊程序結束後,裁定李奕璇於2009年曾就美維控股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惟唐英年胞弟、時任集團主席的唐慶年則未有在此案上身。

證監會指出,美維前主席及執行董事唐慶年曾向李奕璇洩露美維擬出售其主要業務的消息;後者遂在美維於2009年11月16日公佈將會出售其核心印刷線路板和面板業務及派發特別股息之前購入美維股份。

沒證據顯示唐慶年慫使

審裁處信納,由於李奕璇與唐慶年保持長期親密關係,故在她於2009年10月23日至28日期間使用595萬元購買美維股份時,已管有從唐慶年所獲得的有關消息。李奕璇被裁定犯有內幕交易罪。她在出售美維股份後合共獲利54.68萬元。審裁處裁定,她是因為就美維股份進行內幕交易而獲利。

另外,審裁處信納,沒有證據顯示唐慶年慫使或促致李奕璇進行美維股份的交易,或唐慶年知道或有合理因由相信李奕璇會利用該等消息來進行美維股份的交易;在上述情況下,審裁處不信納唐從事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將在稍後日期決定對李奕璇的制裁及隨後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