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恒昨早在太太陪同下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就去年12月10日在尖沙嘴涉打鬥案應訊,周永恒不聘律師,選擇自辯,昨早控辯雙方盤問兩位證人,包括5月已認罪的另一被告李先生,以及李先生同事第二證人彭先生,二人當日到便利店送雪條,店員處理貨物時,周永恒排隊不耐煩爆粗鬧店員,李先生跟周永恒爭執打鬥。周永恒庭上嘲證人彭先生:「口供如劇本,唔知會唔會喺《律政新人王》睇到。」熊雪如暫委裁判官指表面證供成立,宣佈下午開庭再審。
下午2時半再開庭,周永恒強調腦內有水瘤,被打會腦出血,沒打鬥能力,又否認有向李先生揮拳還擊。裁判官宣佈押後至本月23日下午再宣判,周永恒以原有條件保釋。審訊後,周永恒與太太步出法院,問有沒有信心?他說:「有信心,我自辯㗎。」他表示想證實自己認識的香港法律是否仍存在,他續說:「如果我被人打,都會變被告,咁香港警察保護唔到我哋啲正常市民,我離開舉家移民,我最着重同一件事發生喺我個仔身上會點?」問想移民去哪裏?他說:「去一個被人打,唔使被人拉嘅地方。」
案件編號:KCS51298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