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年齡相差廿載的夫婦爭吵後先後離家,被遺留在家的3個月大女兒疑因飢餓及窒息致死,死時趴在床上,半舉雙手,緊握拳頭。最後離家的女嬰父親被控謀殺,案件經歷兩周審訊,四男三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五小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法官杜麗冰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屆時聽取求情及判刑。
案情透露,女嬰母親盧殷童(22歲)與被告張應輝(42歲)案發前一日、即2018年8月21日先後離境北上,盧同月23日中午返家,發現女嬰倒斃床上。
根據法醫的證供,女嬰死時營養不足,體重及頭圍在同齡嬰兒中近乎最低。女嬰被發現時趴在床上,頭上蓋有枕頭及被鋪,法醫認為她呼吸受阻,窒息是主要死因,但脫水及飢餓亦是導致死亡的因素。
聆訊透露,被告於盧離家後不斷致電找她,並發訊息指「你以後可以出去玩,你今日做嘅嘢,你會後悔一世」、「咩都返唔到轉頭」等。盧返家驚覺女兒死亡,致電999哭稱:「先生搵枕頭同被冚住BB。」
事情曝光後,被告在內地逗留近兩個月才回港,其間他多次發訊息給盧,指「本來好好一頭家,俾你搞散晒」,更謂「點解個個都淨係識怪我,可憐你。你有幾可憐呀?你先係罪魁禍首,害死個女係你。」盧作供時承認,案發後不久便與他人發展並懷孕。
被告自辯稱,不滿妻子不時出夜街,直至早上才帶着酒氣回家。他本打算讓對方放鬆,惟她「越來越離譜」,就連在女兒覆診早上也失蹤,「依賴晒我湊B。」他心想既然妻子有心離家玩樂,將女兒留給他照顧,故他亦憤而離家。惟他強調無心傷害或殺害女兒,更非要殺死妻子最疼錫的女兒以懲罰對方,且他一心相信妻子快將回家。
早於開審前承認誤殺的被告,反駁謀殺指控指:「我知!走咗去令阿B死咗係好嚴重嘅罪,所以我返嚟。差人告我誤殺,我承認吖,願意承擔呢個責任。但𠵱家告我謀殺,即係話我蓄意傷害個女,但係我真係諗都冇諗過咁做!」
案件編號:HCCC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