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雷射筆案】
【本報訊】去年9月22日有市民在港鐵太子站外聚集,其間有人在毗鄰的旺角警署外噴漆。防暴警衝出驅散時,中年運輸工人被拘捕時被指曾掙扎及搜出雷射筆,被控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兩罪。被告昨出庭自辯,透露當晚無故被制服,復遭警員用警棍亂毆,被押解入旺角警署後更遭一名蒙面警員以硬物扑頭,令他頭破血流兼暈倒,腰纏鐵鏈送院醫治。
被告陳卓傑(49歲)自辯指,當晚於港鐵太子站C1出口等候友人,見有群眾於太子站出口獻花,其後有十多名手持警棍盾牌的防暴警衝來。他感驚慌,遂轉身急步走向C2出口,惟被防暴警扯跌背囊,身體及腳遭對方用警棍毆打,復遭按在地上鎖上手銬。被告指當時無人向他宣佈拘捕或解釋為何要制服他。
被告續指,警員鎖上手銬後又叉其後頸;到達警署後經過停車場斜路時,更突遭一名蒙面警員以硬物扑頭。他即時暈倒,幾秒後被人拍醒,帶往報案室處理傷勢。其間有警員在他面前檢視背囊內的證物,隨後以鐵鏈鎖腰方式將他送院,當時才有警員向他宣佈拘捕。
他解釋涉案雷射筆是工作時用來照明,由於閒時會在參與社運時直播,會帶備豬嘴及眼罩等防具,以防警員噴胡椒噴霧或放催淚彈。案件下月4日裁決。被告曾質疑警方濫權,今年5月底入稟區域法院,指控警方對他使用非法武力。
案件編號:WKCC22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