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證無襲警 許麗明遭改控阻差 辯方斥為起訴無所不用其極 警否認「插水」

片證無襲警 許麗明遭改控阻差 
辯方斥為起訴無所不用其極 警否認「插水」

【法庭直擊】

【本報訊】社工兼社總總幹事許麗明去年9.29警民衝突期間被捕,一度遭起訴襲警罪,惟控方昨在案件開審前才改控許阻差辦公。辯方斥控方看過辯方提交的現場片段,證明許麗明並無襲警便改控,為起訴無所不用其極。涉案警員供稱先遭許推胸口而倒地,後遭許用手撥向小腹,他反應不及再次倒地。辯方播片,指混亂間有其他同袍捉住許的手向下撥,拍打到他,然後他倒地。警員看片後同意自己跌得很突然,或是意外,但否認「插水」。

社工兼社總總幹事許麗明(50歲)原被控當日在金鐘太古廣場外襲警。修訂後,控罪改為指許在金鐘道阻礙警員莊的朗執行職務。案件本月16日裁決。

兩次審前覆核 控方無提修訂

辯方大律師潘熙昨反對修訂控罪,指開審前已進行兩次審前覆核,但控方從沒提出有關修訂。潘斥控方現時提出修訂對被告不公平,而且辯方早已向控方提供現場影片證明許沒有襲警,雙方並根據有關片段簽署了承認事實,控方卻於今年10月才通知辯方稱欲修訂控罪,做法不妥。

裁判官鍾明新最後批准修訂,潘索取指示後,表示可繼續審訊,並在承認事實上新增關於許工作的資訊,即她於2010年至今是註冊社工,並於2017年至今擔任社總總幹事。

涉事警員莊的朗供稱,當日警方在金鐘道行車線制服數十名示威者,其間許在電車路附近,情緒非常激動,不停衝向被捕者聚集處。他遂在許面前展開雙手,警告她不要衝前,並要求她離開。但許沒理會,繼續激動地向前行,並大叫「你哋唔好打啲小朋友」。

警員兩度倒地 認同或屬意外

莊續指,當許走到兩邊行車線中間的石壆沙地時,他再展開雙手試圖阻攔,但許情緒激動,僅回應謂「唔好阻住我」,並用手推了他的胸口一下,令他失平衡倒地。同僚見狀上前幫忙,情況混亂期間,許舉高雙手大叫「做咩呀」,並再用手向他的小腹撥了一下。他反應不及,再次倒地。許隨即遭其他警員制服及拘捕,他則繼續執勤。

辯方盤問時播放現場片段,指莊與許身處石壆沙地時,許的腳陷在地面凹槽,因此才會失足撲向莊,兩人隨即一同倒地。莊不同意,稱不能肯定許的意圖;但他同意那次跌倒事件或是意外。

辯方繼續指出,片段顯示當莊再次站起後,有警員捉住許的手向下撥,並拍打到莊,然後莊再次倒地。莊否認他跌倒是「插水」,只同意同僚捉住許的手並拍到他,這次跌倒可能亦是意外。辯方再指,影片聽不到許大叫「唔好打細路」,亦看不到莊舉起雙手阻撓。莊指影片拍不到,但否認冤枉許。

辯方結案陳詞指,控方不能證明許有意圖阻差辦公,亦無法證明許的行為對莊造成實際阻礙,令他難以執行職務。莊的朗也從沒指出許的行為如何對他的工作造成阻撓、或導致他難以執行職務,亦沒任何客觀環境證據證明其職務受阻。

案件編號:WKCC3792/19

■莊的朗(右)作供完畢後更衣離開,獲一名男子護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