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成功載保釣人士登陸釣魚台的「保釣二號」(現稱「啟豐二號」),過去十年牽涉官非不斷,船主羅堪就曾針對海事處阻撓船隻出海提出司法覆核,後又遭裁定非法出海等罪成,欠下政府逾170萬元訟費。律政司日前申請羅破產,排期明年3月10日聆訊。羅表明不會還錢,並笑言以現今社會標準,「我哋出海去釣魚台簡直就係愛國行為啦。」
破產呈請由政府律師孔樂貽代表律政司司長提出。記者昨致電羅查詢,他指多年來官非不斷,連他本人也弄不清欠款涉及哪一單訴訟,只知訟費連利息逾177萬元。
羅笑言以現今社會標準,「我哋出海去釣魚台簡直就係愛國行為啦」,批評政府勾結日本勢力打壓愛國保釣人士,故即使有錢也「唔會益呢個喪權辱國嘅政府」,揚言:「錢就唔會還㗎喇,係都用嚟維修架船再出海喇!咪申請我破產囉。」
翻查報道,羅於2009年曾針對海事處阻撓「保釣二號」出海往釣魚台宣示主權,提出司法覆核,但最終敗訴。至2014年,羅等人擬出海到釣魚台宣示主權,結果在南丫島附近一帶遭水警登船攔截,被裁定非法出海與危及他人海上安全等罪成,上訴亦失敗。
案件編號:HCB82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