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送中運動以來,警隊濫暴濫捕一直為人詬病,但監警會期內處理的「須滙報投訴」個案件數字卻不升反跌。監警會向立法會提交2019/20年度工作報告,監警會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共接獲警隊投訴警察課1,478宗新的「須滙報投訴」個案的調查報告,按年下降2.8%。監警會則通過1,293宗個案的調查結果,包括55宗覆檢個案,按年下降15.3%。
除了覆檢個案,獲監警會通過的指控有2,209項,按年下降10.4%,指控依次為「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及「毆打」。獲通過指控中,797項經全面調查,當中57項列為「獲證明屬實」,19項列為「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兩項列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三者合共僅佔獲通過指控的3.5%。另有257項被列為「無法證實」,403項被列為「並無過錯」,59項被列為「虛假不確」。
監警會今年5月就反送中運動多宗受爭議事件,包括6.12、7.21、8.31等發表專題審視報告,被外界形容為「撐警報告」。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在監警會新一份年報前言中重申,專題審視工作並非一份調查個別警務人員操守的報告,監警會成立的目標並非調查,而是旨在監察,確保投訴警察課處理投訴調查工作時保持公平全面。
民權觀察發言人沈偉男指,投訴人未必願意披露身份,「須滙報投訴」不升反跌,反映市民不信任現行投訴警察制度。他指出,現時市民就警方執法投訴不享有任何法律豁免,當投訴人提及事發經過時,即使並非示威參加者,但因途經示威以至被警方定義為「暴動」的現場,也有可能因擔心被指觸犯法例,以致未肯具名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