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加拿大的朋友問我,明知把錢放在香港的銀行那麼危險,香港人為甚麼不開離岸戶口走資?
我跟他解釋說,開離岸戶口有最低門檻,有些要100萬港幣現金,有些要150萬港幣現金,有些可能要20萬美元現金……不是所有的香港人都有那麼多現金積蓄或其他投資產品。沒有那麼多現金或股票,就只能開普通戶口,把錢放在危險的銀行中。否則怎麼辦?難道都要學林鄭,在家中囤積大量現金嗎?而且普通香港人,一家人擠住在300呎劏房中,連買件日用品都要費盡思量找個地方攝進去,哪有多餘的空間放置現金?
朋友說,為甚麼不可以約三五個好友加親戚,集資開離岸戶口?我聽了苦笑,朋友真是一等一的好人,不知世途艱險。
每人集資二、三十萬私己錢,放進一個戶口,日後必定引起各種各樣超乎想像的金錢糾紛。合作做生意、投資、買賣物業、股票、開聯名戶口等等,是最試驗人性的測試。親如父母子女或伴侶,都可免則免,何況是朋友與親戚?
不過話又說回來,生活在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人的個人財產一向受到保護,不管是有錢開離岸戶口的富裕人士,還是沒有多少積蓄的月光族,誰會擔心放在銀行的錢會被凍結?一個月前,如果你告訴我一個政治冷感的普通師奶擔心自己放在銀行的錢不安全,我會笑她過敏。現在卻笑不出來了。香港每天發生的事,都在挑戰我們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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