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麥允齡2012年任職DR醫學美容公司,為顧客施用免疫細胞療程,未料注射品受細菌污染,釀成一死兩傷殘。麥兩度受審,上周被裁定嚴重疏忽誤殺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指,麥並非推出危險療程牟取暴利的人,也不是她決定不對注射品做細菌測試,惟她身為最後防線,注射前未有確保做足檢驗,亦沒向死者妥善解釋風險,辜負死者信任。鑑於麥顯露悔意,案發至今八年飽受壓力,法官判她入獄三年半。
案件2017年首度審訊,DR集團老闆周向榮和配製注射品的技術員陳冠忠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判囚12年和10年。惟陪審團當時對麥允齡(39歲)沒大比數裁決,延至今年重審,麥終入獄受懲。與此同時,周和陳已上訴,正等候判決。
奪命「CIK療程」涉及抽血,在實驗室培殖免疫細胞兩星期,然後輸回體內,原是實驗治癌療法,DR集團以增強免疫力作招徠推銷,每次注射盛惠5.9萬元。然而,實驗室沒為CIK產品進行細菌測試,產品配製期間受膿腫分枝桿菌污染。法官張慧玲昨指,醫療疏忽通常是忽視病情或延誤診治,但本案不同,死者本身健康,麥疏忽在於沒解釋注射品受污染的風險,也沒說明療程屬實驗性質,提升免疫力有更安全方法。法官指客人信任醫生意見,麥嚴重辜負死者;若麥有妥善解說,死者很可能拒絕療程。
辯方求情指麥行醫經驗相對淺,對老闆周向榮抱有錯誤的忠誠,過於信任別人。法官接納求情,認為麥似乎把CIK療程視作普通美容療程,盲目相信對健康客人有益。
法官亦同意,被告角色並非如周向榮推銷危險療程牟取暴利;亦非如陳冠忠,背負對注射品做細菌測試責任。法官形容,麥的角色是注射產品前的「最後防線」,她沒確保產品通過細菌測試,引致死亡,適當量刑起點為四年半監禁。
麥不認罪,但法官指她對案情爭議不多,觀乎她兩次受審態度,可見真心後悔,值得減刑。法官續指,案件歷時足足八年,兩度審訊,麥因巨大壓力患抑鬱和胃炎,相信會失去醫生執照,也要面對民事索償,綜觀各項因素,寬減一年刑期。
案情指,麥允齡負責為三名受害人講解療程、抽血和注射。2012年10月3日,三人注射後嚴重不適,死者陳宛琳(46歲)向女兒謂「辛苦過生仔」。翌日三人相繼入院,證實感染惡菌。死者一周後逝世;教師王靜波需截肢;清潔工黃鳳群至今步行受影響。
王靜波兩次審訊均有作供,帶淚憶述注射期間發冷顫抖,「內臟好似翻江倒海咁」,入院後肢體發黑,終截去兩隻小腿和四隻手指,「我需要健康,𠵱家完全廢人一個!」
麥出庭作供自辯時稱,從日本教授、廣州軍醫院和醫學文獻了解,CIK療程可用於健康的人,相信只有像感冒發燒般的副作用,48小時內可消退。麥亦稱有理由信任涉案實驗室,沒想過竟沒進行最基本的細菌測試。
首次審訊時,法官指示陪審團從麥的主觀角度,考慮麥能否預見其疏忽有嚴重致命風險,陪審團無法達成大比數裁決。其後上訴庭和終審法院更正衡量標準,重審時新的九人陪審團只需從客觀角度,考慮有合理水準的醫生能否預見風險,這次陪審團一致裁定麥有罪。法官指重審衡量標準對麥較不利,減刑時考慮在內。
案件編號:HCCC4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