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鄰海洋公園救援徑 文麗雙築霸公家路 豎告示「擅闖即報警」地署發信勸喻

毗鄰海洋公園救援徑 文麗雙築霸公家路 
豎告示「擅闖即報警」地署發信勸喻

【急急拆除】

【本報訊】海洋公園早前宣佈利用登山纜車救援徑舉辦收費行山團,遭本報踢爆行山徑屬政府土地,須全日免費對外開放。雖然救援徑成功「光復」,但連接海洋公園道和救援徑的一段道路,原來也遭附近私人屋苑「文麗雙築」強佔,豎立告示聲稱該處為「私人地方」、「嚴禁擅闖,違者報警處理」。地政總署證實,涉事位置屬政府土地,文麗雙築業主僅負責維修及保養該道路,地署已向業主發信,要求跟進相關告示。

本報早前踢爆,海洋公園計劃用作舉辦南朗山秘道行山團的登山纜車救援徑,原來屬政府土地,地契更要求行山徑必須全日免費對外開放。報道刊登後,救援徑即成「打卡熱點」,但同時掀起另一宗地權爭議。

本報記者上月重返該處,發現連接海洋公園道和救援徑的一段道路,入口有文麗雙築的橫額,標示該道路為私家路和鎖車地帶。到達登山纜車救援徑路口後再前行約百米,再見到文麗雙築客戶服務處張貼的通告,聲稱該位置為私人地方嚴禁擅闖,違者報警處理,並在前方不遠處掛上印有相若字句的紅底白字橫額。惟告示位置距離文麗雙築屋苑入口仍有160米,有私佔公家路之嫌。

■不少市民途經山道到海洋公園救援徑遠足。

■文麗雙築曾在山道張貼告示警告「嚴禁擅闖,違者報警處理」。

地契指僅持道路使用權

翻查附近土地的地段索引圖和文麗雙築的地契,前者顯示連接海洋公園道和救援徑以至文麗雙築的道路,未有劃入海洋公園和文麗雙築地段範圍。文麗的地契則指明授予地段持有人道路使用權,須負責道路維修;條款又指政府保留日後向附近任何地段持有人授予道路使用權利,以及接管部份或全部有關道路的權利以作公家道路,毋須繳付任何費用。

地政總署證實,連接海洋公園道與鄉郊建屋地段第853號(即文麗雙築)的一段道路,為鄉郊建屋地段第853號的非專用通道。根據地契條款,該通道屬政府土地並由上述地段業主負責維修及保養。署方早前曾派員視察,並已向業主發信並要求跟進相關告示;文麗雙築客戶服務處回覆查詢時亦稱已拆除有關告示。

本報記者上周六再到現場查看,發現連接道路入口的「私家路」大型橫額已拆除,尺寸較小的「私家路」路牌被遮蓋,沿路通告亦已移除;紅底白色的警告橫額則掛在文麗雙築機房外牆。

文麗雙築位於南朗山畔毗鄰海洋公園;土地由前立法局議員林漢強的父親林文傑60年代購入。林文傑離世後土地一度轉至其妻林曾麗容,再轉由四名兒子林漢強、林漢中、林漢國、林漢威共同持有,並興建八座獨立平房大宅,1983年建成。

律師家族擁單位 曾爆爭產

大宅隨後平分予林漢強等四兄弟再轉由公司持有,大部份經歷多次轉讓。其中林漢強曾持有的文麗雙築兩幢平房,分別於1992年和2000年轉由家族公司 Tennyson Estate Limited持有,後者於2011年以1.738億元賣予非本港註冊公司First Union Management Limited,家族公司現仍持有另一幢平房。

文麗雙築曾捲入爭產風波,林漢強2015年向其兒媳林志達夫婦索償,稱兒媳在賣出其中一幢平房後,侵佔Tennyson Estate Limited公司股份,要求兒媳二人將股份轉回林漢強名下。林同年再多次入稟,要求法庭宣佈將另一間家族公司Danly Estate Limited的股份、及以信託方式代他持有物業,轉回其名下;惟2017年林漢強被判敗訴。

林氏家族可謂律師世家,林文傑早在1954年創立其個人律師事務所,是香港早期少數的華資律師事務所之一。林漢強則於1962年起在其父律師事務所任見習律師,後專注金融及商界,曾獲委任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並擔任南區區議員、城市設計委員會委員、九廣鐵路公司董事等公職,現為香港佛教聯合會副會長、香港佛教醫院醫院管治委員會主席。林漢強的兒子林志達和媳婦鄭瑞儀同為律師,外界譽為「星級婚禮監禮人」。

■文麗雙築位於南朗山畔,毗鄰海洋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