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案押後 待消防覓律師 官指供詞與CCTV矛盾 重召兩救護作證

周梓樂案押後 待消防覓律師 
官指供詞與CCTV矛盾 重召兩救護作證

【本報訊】22歲科大男生周梓樂的死因研訊,裁判官上周五稱,發現消防處救護員證供與閉路電視有出入,將消防處列為有利害關係一方。研訊昨踏入第16天,消防處表示開庭前一晚才得悉不能與警方共用同一名大狀代表應訊,要求押後。裁判官明言「唔可以畀無限時間,搵律師好難咩𠵱家?」但因應過往三周證供份量不少,終應消防一方要求押後一星期,下周一再開庭。裁判官明言,會重召運送梓樂的救護車上兩名救護員再次作供。

代表警方的大律師熊健民昨指,原本由他一併代表消防處處長,但開庭前一天下午才發現不妥,消防一方需有獨立法律代表,惟不方便透露原因。消防總部總區消防區長(管理組)張傲天因而要求押後以另覓律師。

■消防總部總區消防區長(管理組)張傲天要求押後案件獲准。

■梓樂父親周德明表示希望研訊盡快有結果。

官稱消防陳詞不負責任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直指,找律師應該一兩天已足夠,「冇理由幾日都搵唔到」,更謂「我諗律政司都要考慮返做呢個死因研訊嘅急切性」,並指消防一方的陳詞不負責任。

另外,裁判官稱翻看過所有廣明苑的閉路電視片段,並指警方在調查階段已取得相關影片,昨原定打算播放多個鏡頭片段,包括廣明苑外圍31個鏡頭。至於案發的尚德停車場內,除早前證供的35個自動旋轉鏡頭外,地下及二樓梯間門口還有四支固定鏡頭,亦需時播放,預計難以按原定進度在下周完成證供部份。

裁判官表明不想拖延下去,押後聆訊絕不理想,尤其是有陪審團的研訊,但考慮過往三星期的證供不算少,終押後至下周一續審,以讓消防處考慮是否要重召任何證人。裁判官表明,他會重召早前作供、案發時在接送梓樂救護車上的救護隊目鄭冠明、以及駕車的救護員陳智楓再次作供。

梓樂父親周德明昨離庭時表示希望研訊盡快有結果,「始終係唔開心嘅事」,但諒解消防處需時預備應訊。

根據早前庭上證供,救護隊目鄭冠明稱他乘坐救護車A344,車上通訊機在凌晨1時11分以文字顯示有人受傷,1時20分駛至廣明苑廣盈閣對開車閘,但被停泊「死車」堵塞。他稱與隊員攜同擔架床,步行百多米前往案發現場,約1時30分抵達並把梓樂接走,1時41分開車送院。

案件編號:CCDI9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