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何君堯議辦案】
【本報訊】7.21元朗白衣人恐襲,大批市民翌日到何君堯議員辦事處大肆破壞,其中19歲男生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獲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判處感化一年。惟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要求改判拘禁式刑罰。控方陳詞指,男生曾承認多次參與示威遊行,可見他預期運動有機會演變為暴力事件;惟溫官不同意當時所有運動均會演變成暴力事件,指出當時社會狀況與今天不同,「721係轉捩點」。
加拿大籍被告學生朱沛恆(19歲)早前承認於去年7月22日在荃灣荃豐中心無合法辯解下,刑事損壞何君堯議員辦事處的玻璃牆。控方播片,指被告是首位用金屬座敲擊議辦玻璃牆的人士,行為引起他人仿效而造成更大破壞,較一般刑事案件嚴重。控方認為,感化令阻嚇成份甚少,建議改判其他拘禁式刑罰。
控方補充指,被告今年9月再被捕,邀請溫官自行解讀意思。溫官聞言疑惑謂:「我嘅解讀係……拘捕就係拘捕囉。」溫官並說:「因為好多時拘捕之後都冇告㗎嘛。」
辯方陳詞則指,在場人士情緒激昂,被告的過度活躍症不能以藥物緩解,因此情緒控制較差。辯方又指,被告事發前接收了多個小時有關襲擊事件的媒體資訊,此情況並非「每一日都會發生」,建議法庭維持原判。
溫官最終批准控方覆核申請,但未有接納控方判監建議,只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案件至本月22日判刑。
案件編號:STCC41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