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六百宗船P遭篤灰 警只勸喻無檢控

逾六百宗船P遭篤灰 警只勸喻無檢控

【本報訊】港府月初針對私人遊艇活動增設篤灰熱線,接獲逾600宗舉報,但至今仍無任何檢控行動。昨有報道稱水警近日收到相關舉報,惟追截後對方稱活動屬私人聚會,未有觸犯法例。專家指現有法例下堵截私人遊艇活動,效果成疑;律師則認為警方執法時要查明活動是否屬私人聚會,「最好上船逐個問乘客是否互相認識」。

《南華早報》指上周三傍晚,有市民舉報一架百呎遊艇上有10人聚集,並由銅鑼灣避風塘駛往尖沙嘴碼頭,一名水警從後追截,約15分鐘後遊艇停泊於尖沙嘴碼頭,水警上船調查,對方稱相關活動屬私人聚會,未有觸犯法例。事實上,熱線由上月30日推出後,警方已接獲677個電話舉報,惟截至昨日,警方僅報告及巡查32次、發出108次勸喻或警告,未作任何檢控。

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指,雖然出租遊艇安排在現行法例下屬違法,但如有人在自己擁有的私人遊艇下聚會,警方便無法監管和執法。他認為政府有需要時應考慮修改擁有相關牌照的資格,如加入安全規管等限制,否則難以監管遊艇的私人聚會。他亦希望大眾齊心不參與類似活動,如大家自律就不需要有相關篤灰熱線存在。

大狀:應登船問客是否認識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受限聚令規管與否,視乎是否符合「私人聚會」定義,因此警方在巡查時「最好上船逐個問乘客是否互相認識」。陸又同意當若離開遊艇進行水上活動,或因身處公眾地方而受限聚令規管。

特首林鄭月娥月初表示,已針對一些私人遊艇的活動設舉報熱線,如市民發現有人出海舉辦懷疑違規私人活動,可致電熱線向水警舉報。

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未有指相關警告涉及甚麼違規活動,僅重申出租遊艇作社交聚會符合派對房間的定義,根據第599F章必須關閉,而利用私人遊艇進行有公開成份的活動如賣廣告或收費上船,亦有可能違規,警方必定嚴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