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嬰案】
【本報訊】一對年齡相差20載的夫婦疑爭吵後先後北上,被獨留在家的三個月大女兒其後因飢餓及窒息致死。最後離家的父親被控謀殺罪,昨日於高等法院繼續自辯。被告稱,當日想到妻子有心「走出去玩」,將女兒留給他照顧,故亦憤而離家。他強調無心傷害或殺害女兒,更並非要殺死妻子最疼錫的女兒以懲罰妻子,認為女兒之死,他與妻均有責任。被告已作供完畢,今天將傳召專家證人,預計陪審團本周四退庭商議裁決。
被告張應輝(42歲)提到,2018年8月21日晚離家時冷氣已關掉,窗戶緊閉,可保室內清涼,及防蚊子飛入。他經羅湖北上後曾接到妻子說翌日會返家的訊息,更令他相信獨留女兒在家沒問題。及至8月23日接到妻子電話,稱女兒已過世,他感內疚和自責,但妻子沒給他機會解釋,聲言是他害死女兒,不會放過他。
被告在內地逗留至同年10月7日才返港,最初遭警方以疏忽照顧兒童罪拘捕。他自知離家令女兒死亡十分嚴重,故承認誤殺罪,惟他聲言無想過蓄意傷害女兒,故不認謀殺。
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時否認,離家前已將女兒俯卧、並以枕頭壓在女兒頭部及將被子蓋在其上,更沒打算以傷害妻子盧殷童(22歲)最疼錫的女兒作為懲罰妻子的方法,指「佢都係我個女」。
至於被告曾經向妻子傳過包括「你今日做嘅嘢會後悔一世」的訊息,被告堅稱是發晦氣稱要離婚的說話。控方指出,訊息中從未提過離婚兩字,被告解釋:「咩呀?不嬲同佢講嘢……唔使『畫出腸』嘅。」
案件編號:HCCC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