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首設人權制裁框架 保香港自由

歐盟首設人權制裁框架 保香港自由

【本報訊】歐洲理事會昨日通過歐盟版本的《馬格尼茨基法案》,建立全球人權制裁制度,是歐盟第一次為自身提供框架,直接制裁在全球侵犯人權的個人、實體及機構,不論他們國籍或身處國家,為歐盟就北京強推港版國安法實施制裁提供新的工具。歐盟外長會議昨日亦討論港版國安法問題。

制裁措施包括規定對個人實行旅行禁令,並凍結其在歐盟成員國的資產,亦禁止歐盟任何個人和實體直接或間接向被制裁者提供資金。制裁框架適用於種族滅絕、危害人類罪和其他嚴重侵犯人權或虐待行為,包括酷刑、奴役、非法處決、任意拘捕或拘留。

料下月討論名單

歐洲理事會會根據成員國或歐盟外交安全政策的提案制訂、審視和修改制裁名單。德國外長馬斯在外長會議前表示,侵害人權者「日後應該不能再無牽無掛地在歐洲購物了」。

歐盟版本《馬格尼茨基法案》早在月初的27國駐歐盟代表會議中達成協議,當時有報道指法案數周內生效;另有報道指在周四國際人權日當日生效,首批制裁名單預料明年1月才開始討論。

另外,歐盟外交委員會昨日在布魯塞爾召開會議,當中有討論香港問題。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博雷利(Josep Borrell)會後證實討論過港版國安法問題,他指與會外長同意評估國案法情況,因這對香港政治多元化和表達意見自由造成沉重打擊,歐盟會繼續政治上支持香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高度自治,而截至昨日,已有七個歐盟成員國終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