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車無第三保 公帑賠償

政府車無第三保 公帑賠償

【話你知】

昨日發生罕見的消防車撞死單車男意外,其實消防車屬政府車輛並沒有第三者意外保險,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272章),政府不須為其車輛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如果涉及政府車輛的交通意外,會由政府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至於昨日車禍死者是外籍人士,有大律師指即使死者在港沒有親人,其家人仍可向港府索償。

政府曾向立法會解釋不為政府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的理由,因由當局直接承擔涉及政府車輛所引致交通意外的賠償責任,比繳付保費購買第三者保險更具成本效益。

政府部門處理有關涉及政府車輛交通意外的索償個案,屬於有關部門日常工作的一部份,所需資源由部門的現行撥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