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企違約成因眾多,有國企高層早前接受《金融時報》專訪,直言國企違約是地方政府的錯,強求國企達成不合理績效目標。投資者則認為國企高層法治意識薄弱,私吞企業資產,或強行賴債,令投資者蒙受損失;銀行亦要自保,對面臨違約的國企袖手旁觀。
內地最大工程機械製造商、國企徐工集團董事長王民坦言,出問題國企不值得救,不僅是管理差、戰略不明確、企業家精神不足,只有市場競爭才會創造好公司;又指政府錯誤要求這些國企達成不合理績效目標。投資研究機構TS Lombard經濟師Bo Zhuang稱,中共官員升官的最快途徑是擴大當地經濟規模,故經常強迫當地國企胡亂收購、合併。
有專注內地債市的投資者斥華晨無賴,「偷呃拐騙,法治意識薄弱,華晨改註冊地由上海搬返東三省老家,打算透過控制當地司法系統拖延」。
同時間,銀行亦顧及自身壞賬比率,如紫光集團有多間銀行授信,截至今年3月的未使用額度高達1,500億元人民幣;但對於問題嚴重的國企,除非有國家指令,否則會以正常商業立場處理,冷眼旁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