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力推大灣區投票,引起社會對選舉公平的疑慮。英國解密檔案顯示,早在港英年代,政府已有研究境外投票是否可行。結果主事官員認為,香港未達到「純粹及自由」(pure and free)選舉的標準,或衍生濫權貪污等問題,因此反對境外投票。本土研究社認為,本港選舉仍存在「掌心雷」等涉選舉舞弊等問題,未能達到文件中的要求,又質疑港府根本未討論境外投票是否必要,就直接跳到研究投票安排。
記者:鍾家寶
本土研究社向本報提供有關1984年香港政制發展綠皮書的英國解密文件,其中一份行政局討論文件談及有必要編輯及更新選民名冊,以準備1985年及1988年立法會選舉,當中談及選舉制度、選民資格及登記方式等資料,亦討論到選民若離開香港能否繼續投票。
在離港選民(Electors who have left Hong Kong)一項提出,選民可根據其登記住址,在其地方選區投票,若他不再通常居於香港,並不能使用海外、即選區以外(outside the electoral boundaries)地址,若未能確認只是暫時離港,則會失去選民資格。
文件續指,港英行政局內部工作小組當時已檢討上一輪區議會及市政局選舉,並充份研究(very fully examined)授權及郵遞投票(proxy and postal voting)的可行性及影響。當時英國境外投票即使只限於海員、海外工作者等,亦有嚴重局限(severe limitations),包括損害選票保密性、有可能影響投票去向,以及引起濫權及貪污等問題。小組認為,只有習慣「純粹及自由」(pure and free)選舉概念的社區,才可安全地引入(safely introduced)境外投票,但指香港未達此標準,故當時反對(against)引入此安排。
本土研究社成員夏淳權表示,「文件講緊夠唔夠班去做(境外投票)」,惟觀乎現時本港選舉制度仍存在很多問題,包括每次選舉均出現的「掌心雷」、「蛇齋餅糭」、旅遊巴接送長者選民投票等爭議,選民亦質疑選舉有否舞弊、能否做到公平公正等,均顯示香港未能做到「純粹及自由」選舉。他又質疑政府在計劃推行境外投票前,有否參考30多年前已有的研究。
至於政府建議於內地設投票及點票站,夏淳權認為是否親身投票只是方式,關鍵在於境外投票是否必要,「政府一嚟就講點做,漠視咗境外投票對香港係咪需要」。境外投票原意為給海外工作者投票,而非長期在外地居住人士,他反問:「咁佢哋係咪仲同香港有聯繫呢?」加上現時立法會欠缺反對派議員,港府勢將硬推如此具爭議性項目,漠視眾多市民意見,直指只屬政治任務。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指出,上述檔案時為1984年,而香港於1982年才有首屆區議會選舉,當中只有約三分之一、即百多個民選議席,當時選民人數亦不多,因此估計文件意指當時民眾的公民意識不足。因公民意識程度沒有客觀標準,若要實行境外投票,反而投票相關安排至為關鍵,包括有效法律監管選舉舞弊,海外設足夠辦事處讓選民投票等;即使未能到全世界均設辦事處,但至少涵蓋美加等多港人居住的大城市,才算公平。
對於港府現時有否參考港英政府的境外投票研究結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政府研究是否推行境外投票和其他完善現行選舉安排的建議時,會適當參考社會各界意見和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