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延畢業被拒 抑鬱女生告中大

申延畢業被拒 抑鬱女生告中大

【本報訊】患上焦慮及抑鬱症的中文大學女碩士生,未能依時交出四份功課,其中一份拖延三年仍未交,向中大申請延長「最長修業年期」但被校方拒絕,女生因而未能畢業。女生入稟區域法院,指控校方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法庭頒令中文大學道歉及賠償。案件昨開審,女生作供至尾聲時放聲痛哭,直言校方「當我怪獸」,對她有偏見。

哭訴歧視:當我怪獸

法庭早前已頒下匿名令,並以C來稱呼申索人,答辯人是中文大學。申索人一方透露,申索人患有焦慮及抑鬱症,至今仍需覆診。她2011年報讀中大碩士課程,中大規定「最長修業年期」為四年,惟申索人因病未能依時呈交四份功課,亦未完成資訊科技考試,2015年8月申請延長「最長修業年期」。

不過校方指根據申索人的醫療紀錄,認為她不能完成功課,終拒絕其申請。申索人一方指申索人非懶惰之人,申請被拒是直接歧視;又認為校方應檢視殘疾學生之苦,酌情延長「最長修業年期」,否則便屬於間接歧視。

C作供時被問及在校感受,她稱自己年紀較大,「好珍惜每一個返學的日子」,惟因病遲交功課。C接受盤問時稱,每當有教職員催她交功課,因她本身有焦慮,不斷被催促只會形成惡性循環;更有教職員對她表示,若未能交功課,「我哋就一分都唔畀」。C又指有教職員與她的醫生聯絡,校方了解其病情後,建議她擁抱樹木及親近大自然。但C認為校方當她是怪獸,對她有偏見。她希望校方了解她的病情,理解她失眠及胃口欠佳,影響學習,而不是得到她的私隱後將之傳開去。 她作供至此,痛哭不已。聆訊今續,答辯人一方將傳召七名教職員作供。

案件編號:DCEO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