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圖)被指多次在擺街站及遊行期間引發他人憎恨和藐視政府,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區域法院原定昨處理控方要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本案的申請,惟法官陳廣池甫開庭即透露他是指定法官之一,無論法庭應辯方申請安排區院法官審理本案、或是應控方申請由指定法官處理,本案都是由他處理。案件定於明年5月開審。自今年9月起還柙的快必再度申請保釋,惟仍被拒。
陳官昨明言,他本人是其中一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而無論法庭安排區院法官抑或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案件,他都有權及有能力處理本案,他不會觸及與案無關的議題。陳官明白控辯雙方爭論法官會否越權,惟此議題流於學術討論,建議控辯雙方探討如何處理本案餘下程序。
控方指本案既已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已符合《港區國安法》44條的要求,歡迎案件處理進一步程序。辯方在陳官詢問下同意,對控方申請沒有進一步陳詞,惟表示會繼續申請終止聆訊。辯方終止聆訊的申請將於明年3月31日處理。
此外,陳官建議本案以中文審訊,皆因《港區國安法》以中文寫成,案中口號亦以廣東話說出,也涉及廣東話粗口。惟陳官同時強調,被告「快必」譚得志(48歲)有權選擇以何種語言受審,法庭尊重被告的選擇,也並非要求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不再參與審訊。案件定於明年5月10日開審,審期預計5天,以中文進行。
快必面對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14項控罪,當中並無罪名以《港區國安法》起訴。
案件編號:DCCC927、928、9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