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眾志」三成員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因在去年六月的抗爭活動中因「未經批准非法集結」而分別獲刑,其中獲刑最重的黃之鋒被判入獄13.5個月,三人均不准保釋上訴。
港共政府將香港最優秀的年輕人一個一個送進監獄,旨在磨滅年輕人鬥志,讓香港人及他們的下一代從此噤若寒蟬,不再發表異見。所以,捉年輕人坐監,根本不需要理由。
反送中運動始於2019年4月,每一個上街遊行的香港人,包括我,都心知肚明,這是一場沒有大台的自發運動。運動可以一直持續下去,也正因為它沒有大台,300萬巿民自發上街,因共同的信念而堅持。
運動初起時,黃之鋒正重回監獄,在裏面呆了兩個月,為藐視法庭罪服役。我還轉發過他的fb帖文,他為不能陪香港人一起參與這場運動而惆悵。
六月,黃之鋒出獄,走入香港人之中,樹大招風,成為一個爭議性人物。一些不喜歡他的人,因為他呼籲眾人結束集會而杯葛他,甚至有人譏諷他一出獄即抽水。
眾志是不是大台,黃之鋒有沒有人鼓動他人集結,要查清楚,一點都不困難。不過今日的香港,《國安法》取代了《普通法》,「寧枉毋縱」則取代了「寧縱毋枉」。香港,經過一連串血雨腥風的抗爭與打壓,也由香港變成腥臭之港。
執筆日,是周庭生日,「生日快樂」這句話實在說不出口,只盼望所有香港的年輕人仍可擁有他們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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