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8月派逾200警力硬闖蘋果日報大樓蒐證,並以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高調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的兩名兒子及四名壹傳媒高層。黎智英和集團兩名高層日前報到時遭警方落案控告,指三人涉欺詐科技園公司,通宵扣查後昨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提堂。雖然三人並非被控國安法,但案件由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蘇官只批准兩名高層保釋,但指黎有潛逃及再犯風險,拒絕其保釋申請,還柙至明年4月16日再訊。牽涉多案的黎智英首度被羈押,他將向高院申請保釋。有政界人士批評,政府今次根本是政治迫害,律政司濫用檢控權力,「未審就要坐」。
被告黎智英(73歲)、周達權(63歲)及黃偉強(59歲)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暫時毋須答辯。控罪指他們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未有按租契而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並向科技園公司隱瞞有關用途,意圖詐騙而導致科技園公司因未有採取行動而蒙受不利,或令蘋果印刷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案件主管為警隊國家安全處高級督察馮俊宜。
三被告均由資深大狀代表,代表黎智英的是鄧樂勤,許紹鼎代表周達權,黃偉強則由潘熙代表。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4月16日,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相關公司的財務紀錄及銀行賬戶,同時反對三人保釋。主控更就黎智英的保釋申請,呈交一個厚約三吋的文件夾,羅列反對申請的資料,又指本案會交區院審理。據悉,控方指科技園公司一直不知道力高於上址營運,直至今年3月接獲傳媒查詢後始揭發。
蘇官考慮後批准周黃二人的保釋申請,周准以20萬元現金及妻子提供的20萬元人事擔保;黃則以10萬元現金保釋。兩人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須每周一次向警署報到。黎智英的申請則被拒絕,還柙候訊。
有旁聽人士聞判感到驚訝,忍不住低呼:「吓?」壹傳媒行政總裁、《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庭外透露,黎將向高院提出保釋申請。
據了解,辯方曾多次強調,針對三人的欺詐控罪並非港版國安法下的罪行,過去即使性質更嚴重的詐騙案件亦可保釋,法庭考慮保釋申請時,應以《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原則出發,讓三人保釋。
辯方亦指,黎智英年屆73歲,是香港成功商人,為港人所熟識,居港50年,與妻兒同住,大狀也是首次聽聞有人會形容黎「缺乏本地連繫」。黎亦是上市公司主席、香港一個主要傳媒的股東,持股70%,難以證明他沒有本地連繫。黎雖有其他案件在身,惟從無定罪,應視他為清白。控方指他有潛逃風險,實缺乏理據支持。
據知,控方案情指,去年7月開始,一個名為「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的組織在社交媒體煽動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黎智英及周達權與該組織有連繫。黎亦持續在《蘋果日報》及twitter發表煽惑言論。
警方國安處其後介入調查涉及違反港版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以及原本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負責的串謀詐騙案,今年8月以串謀詐騙罪名拘捕黎等三人。調查期間揭發黎智英擔任董事的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向科技園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現址,卻隱瞞黎旗下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自1998年4月至今年3月,一直使用壹傳媒現址營運,違反租約訂明需推廣創意產業的條件。
控方認為力高以低於市值租金租用上址,蘋果日報印刷亦從中有租金收益,令科技園公司有所損失,科技園公司有權向蘋果日報印刷索取額外1,980萬元的租金收入;如有關違約屬實,科技園更有權收回現值5.16億元的相關地段。
案件編號:WKCC42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