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周持力高股份 黃助改地址

黎周持力高股份 黃助改地址

【本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兩名壹傳媒高層被指欺詐科技園公司,三人被指擔當不同角色,控方指將軍澳工業邨租契寫明只能用作出版及印刷報章雜誌,當年蘋果日報大樓是由黎以主席身份申請租用,但他和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各持一半股份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卻使用蘋果日報大樓營運,但沒向科技園申請;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則被指事後向科技園稱力高沒有在上址運作,兼將力高的公司註冊地址由工業邨改為灣仔。

■周達權(左圖)及黃偉強(右圖)獲准保釋後離開法庭。

曾申容許其他公司運作

據悉,控方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下稱「蘋果印刷」)前身Maxhope Ltd於1995年向當時的香港工業邨公司(現為科技園公司)申請租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申請表由黎智英以Maxhope主席身份簽署。同年10月24日雙方簽訂同意書,至1999年5月25日雙方簽訂租約,均訂明上址只可作指定用途、即出版及印刷報章雜誌;租約列明若有其他相關公司需在上址運作,需獲科技園批准。

控方指蘋果印刷為壹傳媒旗下公司,而黎智英是壹傳媒大股東。黎1995年至2014年為蘋果印刷董事之一,周達權2016年起亦成為蘋果印刷董事。

另一間涉案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1998年成立,黎智英至今仍是董事之一,周達權則2016年至本年5月擔任董事,兩人現各持有一半股份。控方指第三被告黃偉強是壹傳媒旗下子公司行政總監,亦有替力高工作。

根據指控,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力高1998年4月起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為公司註冊地址,有關文件由周達權以力高公司秘書身份簽署。

控方指黎、周和黃曾先後以蘋果印刷名義向科技園公司提出11次申請,要求容許其他公司在工業邨現址運作,因此指三人明顯知道須為額外公司提出申請,但申請中從不包括力高。控方指科技園從沒同意或容許力高在上址營運。

今年4月,黃偉強被指回覆科技園查詢時稱力高沒有在上址運作,其間並將力高的公司註冊地址改為灣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