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施政報告提出於明年7月起向輪候公屋逾三年的市民發放現金津貼,運輸及房屋局昨日指出,一人住戶每月可獲1,250元,資助額最高的六人或以上住戶每月可獲3,850元。計劃試行三年,涉及約80多億元開支,料有九萬個住戶合乎資格申請現金津貼。
公屋輪候冊現積累多達26萬宗申請,一般家庭要等5.6年才能上樓。特首林鄭月娥在上周三的施政報告中宣佈推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向非居於公營房屋、輪候公屋逾三年、沒有領取綜援及未被首次編配公屋的合資格二人或以上的一般家庭,以及長者一人申請者提供現金津貼。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最新文件顯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期三年,涉約80億元。政府指出試行計劃會根據一般申請住戶中,合資格家庭成員的數目發放相應的現金津貼金額,即參考今年7月1日起生效的綜緩租金津貼最高金額,並把該金額減半。
合資格人士或家庭,當中一人的現金津貼金額為1,250元、二人則為2,200元,三人及四人家庭分別為2,650及3,000元,五人家庭則為3,300元。
政府將盡量簡化申請和審批程序,減少須提交的資料和證明文件。房屋署計劃明年6月下旬向所有於明年7月或以前已輪候公屋逾三年的一般申請住戶,發出試行計劃的申請表,並於明年7月下旬向所有將在明年8月輪候公屋逾三年住戶發出試行計劃的申請表。當局指出,獲批核申請的現金津貼將會按月以銀行轉賬形式,發放予一般申請住戶的申請者及其關連成員。房署指出,簡單個案預計需時約一至三個月處理,便可透過銀行發放現金津貼,署方目標2021年7月開始發放現金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