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武器化 落實思想審查(區家麟)

宣誓武器化 落實思想審查(區家麟)

香港人見慣風浪,似乎開始對DQ、總辭無動於衷時,一個影響每個人的超級風暴又在醞釀中。

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宣佈,宣誓安排會延伸至所有現職公務員,再在訪問中放風試探,謂港版國安法中講公職人員要宣誓,「公職人員」不只公務員,也引述意見謂,可包括「出政府糧、受政府資助」的公職,甚至研究如證監會等非政府直接出資但有「公權力」的機構,職員也要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一眾愛國先鋒鳴鼓開路,謂教師、律師、醫護等等專業,都應宣誓云云。

如此邏輯,意味着宣誓武器將可能無遠弗屆,香港化作宣誓之都,特區以國家安全之名,鑄造宣誓緊箍咒,全方位思想審查。特區政府把宣誓法律化、恒常化、武器化,有幾點要注意。

說不通的忠誠:特區政府指《基本法》規定公務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守則》中亦寫明,公務員要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完全忠誠」。這種說法,源自殖民地政府的英國傳統,鐵的衙門、流水的官,政治任命的官員,權力來自民選的政府,由人民選出,也代表民意,所謂公務員政治中立,無論政黨如何輪替,都對民選代表忠誠,正是公僕之義,因為對首長忠誠,就等同對人民忠誠。但香港徒具「政治中立」的軀殼,因為首長不代表民意,而且承諾中的民主選舉遙遙無期;世上從沒有所謂「出政府糧」,所有錢都是人民的錢,怎可能公僕受人民供養卻要服務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政府,而且還規定你要宣誓,請君入甕,保證忠誠?

涵蓋範圍有多大:若謂受政府資助的「公職」都要宣誓,那麼幼稚園教師及大學教師要宣誓、街頭外判清潔工要宣誓,國泰得政府出錢救亡,空少空姐們都要宣誓?《防止賄賂條例》下列明的「公共機構」有百多個,包括私營電視台、巴士公司、電力公司,員工都要宣誓?若有公權力就要宣誓,那麼政府賦權醫生要求病人強制檢測,就是行使公權力?那麼廣播機構利用大氣電波、巴士公司有專營權使用路面,都是使用「公器」,又是行使公權?

各行均設「DQ主任」?

誰來「依法認定」違誓行為:要整治公務員,到時可設舉報熱線,鼓勵篤灰,公務員事務局看來要常設新職級「DQ主任」,無間斷審查公務員是否遵守宣誓承諾。若還要審查其他行業的「公職人員」,又由誰來擔任思想審查員?是否就此大開中門,老大哥名正言順盯着你,每個行業設立「DQ主任」,隨時監督你的忠誠度?

忠誠標準誰來訂:愛國先鋒謂,你在社交媒體貼過「光時」標語都有問題,已經可以算是不忠誠不擁護《基本法》,其實當今香港你舉四張白紙警察都可以拉,人人動輒得咎。到時一切操作,要法律有法律,標準可加可減可鬆可辣,悉隨朕意。

一個對權力貪得無厭,苛索忠誠渴望愛的政權,千方百計開創全民思想審查的新機制,跳過司法機關,隨便找個人就可以「依法認定」開除你公職。我們可以想像,到時大部份人為求一啖茶飯,忍痛在宣誓書上簽字,親手為自己戴上金鋼箍,從此受思想監控,DQ主任入侵你的生活,隨時隨地監督你的忠誠度擁護度是否達標,而標準則隨當權者心情而變,若DQ主任太忙,可由黨媒代勞發動批鬥。

這套馴服機制不能令人真心從命,但不斷鞭策你要跪低求饒;你說這是天方夜譚嗎,我倒看到這是擺在眼前的未來。

區家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