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生襲警案】
【本報訊】有示威者去年9月7日參與「和你塞3.0」後聚集於港鐵沙田站,一名教大男學生疑在警方驅散時推跌警員,導致警員扭傷尾指,及後被控襲警罪。案件昨開審,辯方質疑被襲警員於書面證供填寫的時間點屢次出錯;例如辯方認為警員只需半分鐘便能交代案發經過,但他的書面證供卻顯示,他開始滙報至拘捕被告需時七分鐘。警員解釋追截被告後才滙報,導致交代事件時氣喘;又聲稱追截被告屬「警隊中最難捱的時刻」,語畢庭上傳來一陣竊笑聲。
警員鄧浩濱供稱,他當日於沙田站B出口下警車時,看見被告王灝顓(22歲)從閘機位置迎面跑來。鄧當時左手持盾、右手持警棍,張開雙臂攔着被告。被告罵鄧:「死黑警!」並用雙手推鄧心口,導致鄧跌倒並扭傷右手尾指。鄧跌倒時見被告穿黑鞋,控方澄清:「你意思係黑白色嘅鞋?」鄧連忙改口答是黑白色。辯方反對,指控方不應提點鄧,崔官同意辯方說法。鄧續指,經過一輪追截糾纏後,終在同僚協助下制服並拘捕被告。
鄧又自言被告推其心口後,他背向天、手掌腳掌貼地,「好似人哋100米起跑咁」。辯方質疑若被告曾推鄧的心口,鄧根本不會以上述姿勢倒下,鄧不同意。鄧又稱下車後與被告只相隔20米,辯方質疑為何鄧的書面證供顯示雙方七分鐘後才觸碰。鄧承認過程毋須七分鐘,但他是根據警車時鐘填寫。
辯方又指鄧只需半分鐘便能交代案發經過,但他填寫的時間點卻顯示,他開始滙報至拘捕被告需時七分鐘。鄧解釋滙報前曾追截被告,屬「警隊中最難捱的時刻」,導致滙報時氣喘。
案件編號:ESCC27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