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學思政遭濫捕 七人保釋

賢學思政遭濫捕 七人保釋

【本報訊】12名港人被扣內地逾百日,至今仍未能與家屬接觸。青年團體賢學思政前晚於港九擺街站聲援,其間四名成員及三名市民在旺角遭大批警員截查,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帶署,各人被扣查近六小時後獲准保釋,警方將罪名改為較輕的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有被捕成員斥警方濫捕,「求其搵條罪入你」。

成員斥:求其搵條罪入

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昨晚向本報憶述拉人經過,前日下午6時,他們於旺角、元朗及銅鑼灣設街站聲援12港人,身處旺角街站的王指,成員甫到達彌敦道豉油街交界街頭,馬上有十名藍帽子警員出現,警告他們或違反限聚令,又有警員叫他們「去英國啦,喺度做乜呀!」

至晚上9時許街站結束,眾人步行往廣華街郵局欲將逾百市民寫給12港人的信件寄往鹽田看守所,當時眾人高叫口號。豈料轉入廣華街時有數十名警員出現,截停包括他在內的四名成員及三名市民。王遂詢問警員以何罪名作拘捕,對方則指「等上頭指示」,眾人呆站45分鐘後,有警員稱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他們。

凌晨2時許,警方告知將眾人罪名改成刑罰較輕的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准保釋。王批評警方「求其搵條罪入你」,但堅持繼續發聲,「已經退無可退,唔想大家忘記12位手足」。若循公訴程序定罪,非法集結最高可判入獄五年,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