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因查冊被拘捕,全港譁然,其實早在去年,查閱公開資料機制已被逐漸收緊。入境處去年10月收緊「香港結婚紀錄」及「出生登記紀錄」的查冊安排。而警察員佐級協會去年於差不多時間亦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其間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傳媒每天只可用半小時查閱選民登記冊。
《明報》偵查組記者羅霈潁說,查閱選民登記冊是查「種票」的唯一方法,「選舉事務處唔准你抄,只可以睇,而且每日只得半小時,每日只准查一次!以前任你查,可以用全日去睇,收緊咗之後太少時間,好難查」。查閱規則收緊,她感慨,完全只能靠自己記憶力,「要睇幾多日先睇晒一區?根本就唔想你查,令你查唔到!」
三年前入行,已感覺到天堂與地獄的分別,呼吸過自由的空氣,然後一年之內,偵查報道變得舉步維艱,她只能苦笑,告訴自己勿刻意想起失去了偵查工具,而是努力尋找可以取代的方法。然而,其他禁制令亦有可能影響記者進行調查報道,高等法院上年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當中包括住址,羅霈潁則指出,若查出警員有僭建的情況,是否不能報道?「係咪連屋苑或者地區都唔可以寫?好難觸摸」。
她經常採用「百樓圖網」,所謂的「百樓圖網」就是一個屬於屋宇署的系統,讓市民查閱樓宇及小型工程記錄。今年七月,銅鑼灣維景酒店被徵用作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的辦公地點,她立即上「百樓圖網」調查該址的圖則,怎料圖則已消失,「我哋問屋宇署,得到回覆竟然係圖則係『藝術品』,版權持有人有權唔公開」。
先例一開,可謂後患無窮,她擔心日後任何人都可以用「版權持有人」的身份決定是否公開圖則,至於業主是版權持有人還是其他人,屋宇署並沒有說明。關於僭建的偵查,她預料將會更困難。
面對禁制令、各種查冊暗地裏的收窄,羅霈潁不時跟上司討論,尋求折衷方法,希望做到調查之餘,又不會令記者或公司誤墮法網。蔡玉玲一案的啟示,大概就是危機早已四伏而隨時殺你一個措手不及。
做偵查報道的成本越來越高,她說組內暫時沒有需要查車牌的報道,若有亦會稍微暫緩。但她卻說不會因為怕被捕而轉行,「呢個係我興趣,仲想繼續做,雖然之前都有人放風話最終都係唔想畀記者查冊,但一日未正式禁晒,一日都仲會做落去」。
查車牌登記、土地註冊、公司註冊是偵查報道最重要的工具,曾做過偵查報道的記者Toby(化名)認為,這些工具非常重要,例如做過一個報道,先要利用證監會的公開資料整理出近三百間懷疑行騙的公司名稱、地址等資料,再根據這些線索進行查冊、拍門、放蛇,拆解一系列不法的經營手法。「雖然查冊只係其中一步,但如果無得查冊,隻古仔去到第二步就停咗,根本做唔落去。」
查冊是工具,卻不只是工具。失去了實證,真相無法展示於公眾眼前,報道基於真相,記者的調查只能行人止步。
在每人拿起手機都能現場報道的趨勢下,她覺得早已進入「人人是記者」的時代了,「做偵查報道反而係職業記者嘅存在價值」。而偵查報道更需要大量資源和人力,大型報道做查冊動輒過萬元,若沒有公司在背後支持,難以成事,「有啲大嘅偵查,甚至要成組六、七人合力做,可以好花時間」。
記者查冊變犯法,她卻覺得不只是針對記者,同時亦針對一些民間自發的研究項目,最終在社會上造成更廣泛的寒蟬效應。例如另一個重要的偵查方式,就是來自「消息人士」的「爆料」,「以前可能只係機構內捉鬼,但拘捕記者呢件事後,佢哋都會擔心自己要承受法律風險」。
然而,利用查冊作偵查報道的,不乏官方的媒體,例如今年8月《大公報》報道有私家車跟蹤記者,查冊後公開了車輛的資料。在一份官媒報章任職港聞版記者的張先生(化名)亦經常查冊,得悉有記者因查冊而被捕後,他的採訪主任亦表示有點擔心,「覺得奇怪囉,會唔會告埋我哋呢?老細都有傾,如果政府一視同仁,我哋會唔會都有機會中招?」
他屬於「房屋beat」,很多時都要查土地註冊、公司註冊,找出業權擁有人,但事發後報館內所有查冊都暫停了。當然,報館查冊只需透過資料室而非記者本人,隔了一重,他不太擔心自己需要承擔法律風險。
但畢竟是親政府的報章,理應很難出事,「如果查冊後覺得有風險,上面會成段稿刪除,佢哋了解政府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