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ECHR)前日破天荒接納一宗氣候暖化案件,六名葡萄牙青少年起訴歐洲33國減排不力,導致葡國一年比一年酷熱和乾旱。ECHR不但同意此案有逼切性,更主動要求與訟國就氣候變化對原告的傷害,是否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第3條「免於酷刑與不人道或侮辱待遇之自由」答辯。
除了歐盟27個成員國,被起訴的還有英國、挪威、俄羅斯、瑞士、土耳其和烏克蘭。支持六人入稟的環保及人權組織「全球法律行動」(GLAN)對ECHR的決定感到鼓舞,代表原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魏勒斯更形容「案件毫無疑問會是ECHR最重要的里程碑」。外界相信此案將會賦予ECHR全新任務:監督排放。
ECHR會先讓控辯雙方嘗試在明年1月15日前磋商庭外和解,若然調解失敗,辯方有責任在2月底前提交反駁理據,屆時總部設在法國斯特拉斯堡的ECHR會決定是否開庭聆訊。ECHR的裁決對歐洲理事會47個成員國有法律約束力,一旦最後六位青少年勝訴,被告的33國就必須履行2015年《巴黎協定》的減排目標。
另外,歐盟將在未來數周敲定2030年的減排目標,歐盟委員會建議在1990年基準上減55%,GLAN則期望此案會對歐洲諸國構成更大壓力,呼籲將減幅訂在更進取的65%。美聯社/ 英國《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