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日前突然收到私隱專員公署信件,指他早前一項土地查冊目的不符要求,又要他從網上移除一條質疑西貢區議員方國珊選舉申報有問題,以及從查冊揭發她與一名捐贈者關係的記者招待會片段。林卓廷指事件如港台蔡玉玲事件翻版,斥公署配合官方機構打壓新聞自由,表明不會移除有關片段。
今年9月上任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早前向林卓廷發信,指林早前使用土地登記冊資料主要目的,是要確認物業持有人及捐贈者與方國珊關係,而非針對該物業業權事宜,或防止有欺詐成份物業轉移,指林使用土地登記冊內資料目的,「看來與土地註冊處當初提供查冊的目的並無直接關係」。
信中又指,方國珊向私隱署指林披露捐贈者及物業持有人個人資料,令捐贈者被起底及滋擾,要求林盡快移除社交平台上有關片段。
林卓廷於記招批評,私隱專員做法如蔡玉玲事件翻版,想廢巿民及記者查閱土地紀錄權利,剝奪公眾知情權,「咁我哋以後仲點監察社會可能出現嘅醜聞,同壞份子千絲萬縷嘅關係?」
林卓廷曾聯絡私隱專員公署主任,對方聲稱如果林卓廷不移除相關片段,該署將調查,如果證實投訴成立後而林仍拒移除片段,私隱專員公署會轉介警方刑事調查,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兩年。
林反駁,該署信中引述有關他在記招引述的內容部份,當中並無提及方國珊,而是提及兩名姓方的物業持有人,難以明白公署為何要求他按方要求相關片段,又重提方未解答選舉開支種種質疑,批評公署「陪方國珊一齊癲」,故會去信公署表明不會移除相關片段。
執業40多年律師何俊仁對公署做法感驚訝,指隨時令日後透過查冊追債的巿民反被指侵犯私隱,又指法律界經常使用土地註冊處查冊服務,「呢個制度行咗幾十年,我都未聽過查咗出嚟後,使用方法係有限制」,批評私隱專員今次突然限制查冊資料用途是「震驚香港」,質疑「佢哋(公署)有冇常識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