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連番打斷求情 揶揄考試「三科得一分」聽障男還柙:媽生日快樂

官連番打斷求情 揶揄考試「三科得一分」
聽障男還柙:媽生日快樂

【襲警案判更生】

【本報訊】去年9月大批市民到港島「自由行」示威,其間一名有聽力障礙的20歲男生與防暴警雙雙倒地,事後男生證實左肋骨兩節骨折、右肋骨移位,及後被指企圖搶奪警方胡椒噴霧。男生早前襲警罪成,裁判官鄭紀航昨判刑時多番打斷辯方求情,質疑被告中學文憑試成績欠佳:「努力到三科得一分,其他唔合格?」最終判男生入更生中心,並拒讓他保釋等候上訴。男生離庭前攀鐵欄向母親大叫:「媽,生日快樂!」母聞言點頭,不禁痛哭。

記者:黃健朗

被告羅鎮傑(20歲)被裁定於去年9月15日在港鐵銅鑼灣站C出口外襲擊高級警司區永樑。辯方求情時引述醫療紀錄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及讀寫障礙,腦內有一個水瘤。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文憑試成績三科只有一分,其餘均不合格,但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的中學校長認為被告雖然成績稍遜,但高中開始已努力追趕。裁判官鄭紀航聞言打斷謂:「努力到三科得一分,其他唔合格?」

辯方重申,雖然被告成績不理想,但校長看見他的進步與堅持。鄭官即引述報告謂:「由18.2%升到30.4%都叫有進步嘅,但係都係唔合格囉……用正面嘅方法去睇,升咗12.2%都叫有進步咗嘅。」

■患有聽障的被告羅鎮傑昨被判入更生中心。資料圖片

聞為母煮粥 官:應該下話

辯方解釋,被告已盡努力,即使結果未如理想,亦無因聽障而自暴自棄,與師生相處融洽。鄭官質疑被告曾向感化官提及自己校園生活不愉快,辯方澄清被告是指小學情況,求情集中於中學的進步,鄭官再謂:「咪進步到30.4%囉。」辯方引述母親求情信,指被告乖巧,煮粥照顧病母。鄭官又再打斷:「呢啲應該下話?一般母子之間都會咁相處㗎啦。」

鄭官聽取求情後指,判刑需具阻嚇性,保護警方不受違法行為阻撓,並指被告的社會心理功能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更生中心。鄭官又指,被告尚年輕,有漫長人生路要走,若他仍選擇繼續以香港為家,應洗心革面、消除成見、認清是非黑白,共建香港和諧社會。

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理由是擔心上訴過程未結束,被告已服刑完畢。惟鄭官隨即駁回申請,下令將被告還柙。羅步入覊留室時,幾乎躍出半身,攀着鐵欄向母親大叫:「阿媽,生日快樂!」母親聞言頻頻點頭,不禁痛哭。

裁判官鄭紀航

入更生中心 可長至九個月

根據規定,進入更生中心的犯人會先被羈留二至五個月,其後轉送至另一更生中心居住一至四個月,其間可於指定時段出外學習、工作或進行獲批准的活動。犯人獲釋後,或要再接受為期一年的監管。

據高級警司區永樑證供指,被告企圖搶胡椒噴劑和發出叫聲,他最終失平衡倒地,後感到有人踢其右肩、頸項等。他制服被告後告知另一名警員遭被告搶胡椒噴劑,及「右邊後腦畀人踢咗一下」。辯方案情則指,被告遭約10名警員包圍以警棍圍打,及後有警員扯脫其助聽器和口罩,並朝他臉上噴椒。其間被告不斷重申自己有聽障,但遭警員斥罵:「收聲啦你!」被告多次要求以清水洗臉,卻不獲理會。

鄭官早前裁決時直斥被告證供「前後矛盾、誇張失實、謊話連篇」,不信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時聽錯問題,信納警員從來沒有對被告威逼利誘。鄭官又認為被告傷勢輕微,不似由10名警員圍毆所造成。

案件編號:ESCC2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