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四萬元葡萄適 銷售員冒警走數

訂四萬元葡萄適 銷售員冒警走數

【本報訊】警方早前刪除《警察通例》部份涉及展示委任證和警察編號的規定,即使有警員犯法,受害人亦無法分辦是否假警察。民主黨葵青區議員尹兆堅昨日聯同一名飲品代理公司負責人到葵涌警署報案,投訴一名自稱反黑組警員的「王Sir」,去年8月訂購大量葡萄適送往八間不同警署為警員打氣。惟事隔逾一年,對方以不同理由推塘,至今仍未繳清共44,200元的貨品款項。警方昨拘捕一名涉案男疑犯,指他並非警員。

負責人阿風(化名)稱,他完成送貨後要求「王Sir」在一個月內付款,然而至今仍未收到相關款項。他曾至少十次透過Whatsapp追討款項,「王Sir」卻不斷以各種藉口拖延,包括聲稱「上頭未批錢」、「未入表格」等,最終更沒有回覆。阿風稱,近月疫情嚴峻,店舖面臨龐大經濟壓力,希望追回應得款項。

去年送八警署為警員打氣

阿風承認,買家未有展示委任證,但由於他能夠提供八間警署的收貨警官及聯絡電話,因此相信他是警員。八間涉案警署包括中環警署、新界南交通總部、山頂警署、大埔警署、牛頭角警署、東九龍交通部、長沙灣警署及觀塘警署,其中新界南交通總部和山頂警署分別有兩次送貨定單。根據定單及收據顯示,「王Sir」為八間警署訂購共44,200元的葡萄適,收據上有相關警署的接頭警員,職級包括警署警長、反黑組負責警官,並附上其直線聯絡電話。全數飲品已在去年8月按時送到各警署。

民主黨尹兆堅指出訂貨人及供貨對象涉及警務人員,事主一直未敢大肆追討欠款,至追討逾一年後終忍無可忍,懷疑有人冒警詐騙遂求助。尹兆堅認為事件嚴重且有多項疑點,包括「王Sir」是否真正警員、他與上述警署接頭警官的關係等,呼籲警方秉公辦理,讓事主追回應收貨款。

警方表示,昨午約6時半在荃灣拘捕39歲男食品銷售推銷員,並非警員,與受害人只見面一次,未曾展示委任證或提供警員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