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一度拒認棍毆被告「發發聲令佢服從」睇片後改口:勾返起記憶

警長一度拒認棍毆被告「發發聲令佢服從」
睇片後改口:勾返起記憶

【本報訊】今年民陣元旦大遊行當日,三名男學生涉「裝修」滙豐銀行灣仔軒尼詩道分行,被控刑事毀壞罪及阻差辦公等罪昨續審。辯方質疑警長用警棍擊打已被制服的被告,警長先稱揮棍是要用「發發」聲使人服從,棍沒碰到被告身體;但看過片段後承認曾棍打被告。辯方又質疑警長用腳踩被告,為何不用其他方式制服,警長謂「痛苦使其服從」。

17歲高姓男學生及21歲學生黎柏璣,被控非法破壞滙豐銀行灣仔分行的玻璃門及木圍板。高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黎及16歲梁姓男學生分別被控阻差辦公罪。

表示用腳底施壓致痛楚非踩

制服梁的警長D供稱,當日接報到場,目擊梁與「其他人」糾纏後上前截停,其間被告「手舞足蹈」反抗,最終獲警長E協助制服及帶到銀行內調查,他在銀行內向警長F交代案情。辯方盤問時詢問「其他人」是甚麽人,警長D稱當中有同僚。辯方指,當時所有人都穿便服而非黑衣,當中或混雜市民與示威者,D同意有此可能。

辯方質疑警長D在銀行用警棍擊打已俯伏在地的被告,他否認並解釋揮棍只是要發出「發發」聲讓被告服從。惟辯方播片後,他始承認,解釋「睇完片勾返起少少記憶」。

■滙豐銀行灣仔分行在今年元旦大遊行當日被破壞。

認不知被告與破壞銀行關係

辯方又指D曾踩被告,他否認,稱動作是要他交叉雙腳服從,並謂:「痛苦使其服從。」辯方隨即追問「即係你用腳底向被告施壓,令其痛楚,但唔係踩佢?」D同意。辯方又引述片段指,警長D與警長F交談只有兩秒,如何交代案情,他改稱當時只提及被告曾作反抗。

警長E供稱,當日協助制服梁之後,將他帶到銀行交予警長F。不過,他承認警長D從未解釋截停被告原因。負責宣佈拘捕的警長F則表示,警長D向他表示被告阻差辦公,承認到今時今日,都不知被告與破壞銀行一事有何關係。

早前審訊時,辯方指警員制服案中17歲被告在地,繼而坐在他身上再將他拖行至銀行,「好似拖住條屍咁」;又指現場照片顯示有警員疑似將物品置於被告背囊中,質疑對方是否誤會該些物品屬於被告。警員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18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