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證供不可靠 售貨員罪脫

警證供不可靠 售貨員罪脫

【本報訊】網民去年11月發起「八區開花」反修例示威,有男售貨員被指翌日凌晨在旺角街頭堆砌磚塔,被控非法集結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梁嘉琪昨裁決指,拘捕被告的警員是案中唯一證人,但他的觀察不可靠,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他罪名不成立。被告散庭後向記者表示:「寧為玉碎,不作瓦全。」

辯方質疑認錯人

庭上旁聽人士聞判後頓時如釋重負,散庭後又向辯方律師鞠躬致謝。警員吳梓楓日前供稱,示威者去年11月11日凌晨在彌敦道近山東街集結,當時被告何啟謙(21歲)站在前方,以側身半跪姿勢將磚頭砌成磚塔。辯方質疑有不少「花生友」在場看熱鬧,實情是吳認錯人,被告只是在旁拍攝。

梁官裁決指,案發時現場有不少與被告裝束相同的人聚集,而吳早前供稱被告的灰色波鞋款式特別,因此特別留意被告,惟控方沒澄清該雙波鞋是設計上特別、顏色上特別,抑或是現場惟獨被告穿了該款波鞋,認為控方基礎成疑。梁官並引述同意案情指,被告遭拘捕時其實是穿杏色波鞋。

梁官表示,吳又聲言聽到被告喊「有黑警,快啲走」,盤問下卻同意辯方所指,現場很多人戴口罩,他只是聽到那句話後看見人群四散,吳其實沒聽到被告親口喊出該句話。梁官亦質疑,吳沒有交代追截被告期間如何無間斷地觀察他,也沒清楚說明二人距離多遠、他追了多遠等。

案件編號:KCCC373/20